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江津区油溪片区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配套设施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2025-04-21
2025-04-21
重庆
审批|立项|规划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江津区油溪片区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配套设施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2025-04-21
重庆-2025-04-21 00:00:00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江津区油溪片区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配套设施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布日期: ********** **:**:**

重庆市江津区油溪镇人民政府:

你镇来《关于申请审批江津区油溪片区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配套设施项目(一期)可行性研报告的函》(油溪府函******)及相关附件资料收悉。根据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相关规定,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现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代码

项目名称:江津区油溪片区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配套设施项目(一期)

项目************************

二、项目法人及工期

项目法人:重庆市江津区油溪镇人民政府;

建设工期:**个月。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选址于重庆市江津区油溪片区四维三工区、学堂嘴、新工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改建四维三工区对外连接道路*****,改建片区内部道路****,改造配套供电及通信线路*****;配套完善便民停车场****㎡;改建社区服务中心****㎡、文化活动站****㎡;建设小型多功能运动场地****㎡、室外健身场地***㎡、绿化*****㎡;新增内部道路及小区照明***盏、安防设施***套。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 ****.**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万元,预备费 ***.** 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资金及自筹

五、招标核准

见附表。

六、其他事项

请你单位接文后,按照本批复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和投资等开展后续工作,待项目资金落实后方可开工建设,严禁以任何形式违规举债新增政府隐性债务。建设过程中要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切实加强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投资、工期控制到位

附件:招标投标核准意见。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年*月*日


附件

江津区油溪片区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配套设施项目(一期)标投标核准意见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设计





施工





监理





主要设备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核准。

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规定,规范招标投标行为。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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