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025-04-21 00:00:00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重庆市江津区油溪吴滩片区应急救灾输水工程可研的批复
发布日期: ********** **:**:**
你镇报来《关于申请审批重庆市江津区油溪吴滩片区应急救灾输水工程可研的函》(油溪府函〔****〕**号)及相关附件资料收悉。根据区领导对区水利局《关于实施江津区油溪吴滩片区应急救灾输水工程的报告》(公文办件〔****〕****号)签批意见,结合区水利局意见,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现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代码
项目名称:重庆市江津区油溪吴滩片区应急救灾输水工程;
项目代码:************************。
二、项目法人及工期
项目法人:重庆市江津区油溪镇人民政府;
建设工期:*个月。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选址于江津区油溪镇、吴滩镇,共计新建输水管网约**.***,*处提升泵站。从渝西水资源配置工程东干线油溪水厂支线末端**新油溪水厂新建涂塑钢管*****输水管*.***,新建*#泵站提升至吴滩镇、油溪镇吴市社区,涂塑钢管*****输水管*.***,涂塑钢管*****输水管*.***,吴市社区新建*#泵站提升至现状丹风碑槽水厂,涂塑钢管*****输水管*.***,**管*****输水管*.***。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万元,预备费 **.**万元。资金来源为抗旱资金及渝西水资源配置项目解决。
五、招标核准
项目属于抢险救灾项目,可以不采用公开招投标方式。
六、其他事项
本项目属应急抢险项目,且急需紧急建设。按照江津府办发〔****〕**号简化审批手续的规定,本项目不再审批投资概算请你单位接文后,按照本批复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和投资等开展后续工作,待项目资金落实后方可开工建设,严禁以任何形式违规举债新增政府隐性债务。建设过程中要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切实加强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投资、工期控制到位。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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