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宁德-2025-04-24 00:00:00
宁德市蕉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福建省宁德人民医院强基工程建设项目(县级医院建设工程)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报来《福建省宁德人民医院强基工程建设项目(县级医院建设工程)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建设能加强蕉城区医疗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动蕉城区卫生健康系统高质量发展,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名称:福建省宁德人民医院强基工程建设项目(县级医院建设工程)(项目编码:************************)。
三、项目建设地点: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
四、项目单位:福建省宁德人民医院。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本项目范围边界为福建省宁德人民医院院内,不涉及基建。建设内容主要为新购置医疗设备**台/套,包含数字减影血管造影*线机(***)、腔镜系统、关节镜系统、宫腔镜、消化内镜、多模态磁刺激仪、胆道镜、乳腺钼靶*线机和连续性肾脏替代治疗仪各*台,全自动生化仪分析系统、人工智能**影像智能评估软件各*套,便携式彩超和麻醉机各*台。
六、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万元。
资金来源: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不足部分由建设单位自筹。
七、项目建设工期:**个月。
八、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施工(含重要设备、重要材料、系统集成)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鉴于项目设计、监理单项合同估算未达到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依法可不招标,涉及政府采购事宜报同级财政部门。
九、项目已申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审核意见表,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十、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行业目录***;的通知》(发改环资规〔****〕****号)要求,该项目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不再出具节能审查意见。请按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十一、请据此批复文件深化项目前期工作,进一步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和开展环保、消防、安全生产“三同时”工作及项目建设“六制”要求,按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开展初步设计报批后,方可报建施工。
宁德市蕉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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