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2025-04-24 00:00:00
长春市人民医院医疗机构病房条件改造提升项目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人民医院医疗机构病房条件改造提升项目已由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长春市人民医院医疗机构病房条件改造提升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以长发改审批字[****]**号批准建设,代建单位为长春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单位为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第四临床医院(长春市人民医院),资金来源为超长期特别国债****万元加项目建设单位自筹资金****.**万元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名称:长春市人民医院医疗机构病房条件改造提升项目;
*.*招标范围:长春市人民医院医疗机构病房条件改造提升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建设地点:长春市宽城区南京大街***号,长春市人民医院院内;
*.*建设规模:长春市人民医院改造总建筑面积*****㎡,对医院*楼(**~**)、*楼(**~**)、*楼(**~**)、***楼连廊(第*层爱心病房)病房区进行改造。具体包括:病房与病床调整,医院现有床位***张,本次调整病房床位***张,调整前后病床总量不变。对室内装饰、外墙饰面、外窗、电气、给排水及暖通工程、屋面防水等进行拆除改造;消防水箱增容改造;新增电梯一部及换新电梯六部;结构减震技术加固等进行改造。原*楼**~**及*楼**~**增设喷淋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联动控制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消防电源监控系统、防火门监控系统等;
*.*计划工期:**个月,以甲方下达的最终工期计划为准;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吉林省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注: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已公告通过延续的建筑业、监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均可以正常参加招投标活动。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关于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的截图,即视为该企业资质延续有效,可正常参与投标。②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类),且无在建工程。
*.*财务要求:近三年(****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年*****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年*****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年*月*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年*月*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信誉要求:①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②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④在近三年(****年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落实政府项目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非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建筑业)。
四、获取招标文件
*.*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查询相关信息。
*.*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的交易主体,**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开展交易活动。
*.* 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 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 月** 日* 时**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开标地点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号)二楼***开标室。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通过视频会议参加开标。
*.* 各投标单位使用 ** 锁制作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等)符合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 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和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开标。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安装会议软件,于开标时进入远程开标会议室(会议号:***********),参加远程开标人员应为投标单位被授权人,进入远程开标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同步参与开标直播,如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进入远程开标会议室或中途离开远程开标会议室,后果自负,视为认同开标过程及结果。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远程开标时提出,非远程开标中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通过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分钟内完成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非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或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 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本项目中标人在开标结束后,按招标人要求提供规定数量的纸质版及电子版投标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资格审查和评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由评标委员会采用综合评估法对投标人进行打分,并确定得分前三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八、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第四临床医院(长春市人民医院)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亚泰大街****号城开大厦
联系人:刘旭 路建辉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鸿亿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蔚山路与幸福街交汇绿地中央广场***栋***室
联系人:王东 于凯伦
电话:*************
监督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投标管理处
联系电话:*************
九、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邮箱:*********@***.***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号建设大厦***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
*.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邮箱:************@***.***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号
邮编:******
温馨提示:
*、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办理数字证书**并登录:*****://***.*******.**.**/*********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请点击下载安装“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吉林省一体化) ”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
*、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