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JL13(04)-G10023投诉处理决定书
2025-04-23
重庆
质疑投诉
2024-JL13(04)-G10023投诉处理决定书
重庆-2025-04-23 00:00:00
重庆-2025-04-23 00:00:00
*********(**)*******投诉处理决定书
发布时间: ********** **:**:**
现将驻渝单位学员功能性操场工程(项目编号:*********(**)*******)的投诉问题作出的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名称
投 诉 人:重庆秋升建设有限公司
被投诉人:驻渝单位某附属医院
二、基本情况
投诉人投诉事项:作为中标人,贵司未收到医院反馈质疑事项,废标不合法,申请项目重新组织评审。
三、调查事实及认定
针对投诉事项:经邀请第三方专家论证,评审专家评审中确存在评审错误。已核实除投诉人外,仍存在*家及以上公司被错误否决投标情形。因贵司非前期被质疑对象,相关内容无需贵司申辩及配合调查,不存在需向贵司反馈质疑事项问题。且处理质疑期间已依法暂停采购活动,未向贵司发放中标通知书。因该项目评审结果显失公平,医院组织原评审委员会复核,原评审委员会认为评审无误,不予纠正评审结果。该投诉事项不成立。
四、处理结果
根据《军队物资工程服务采购质疑和投诉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综合以上调查事实,贵司于****年*月**日对“学员功能性操场工程”项目的投诉事项不成立。
如对投诉处理结果不满意,投诉人可自收到投诉处理决定书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上级管理部门申请复议,联系人:郭助理,电话************,投诉复议事项不得超出投诉事项范围,但基于投诉处理决定内容提出的投诉复议事项除外。
投诉处理决定书采用当面递交或邮寄方式无法送达的,自在军队采购网上发布投诉处理公告之日起满**日视为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