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江宁路 *** 号(凯迪克大厦)** 楼 *** 室;联系电话:***********、***********)提出异议,逾期将不再受理。
注意:投诉应当有投诉人签名(以单位名义投诉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身份证件号码、联系方式,以及明确的书面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无效投诉。投诉人如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投诉的,工程建设管理部门将予以驳回,并依据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法规处理,情节严重的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