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天心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长沙市天心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环卫作业车辆充电服务采购需求公开
2025-04-22
湖南/长沙
招标采购
长沙市天心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长沙市天心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环卫作业车辆充电服务采购需求公开
湖南/长沙-2025-04-22 00:00:00
长沙市天心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长沙市天心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环卫作业车辆充电服务采购需求公开
一、功能及要求:

*、本项目环卫作业车辆停放、充电服务是指:由中标人提供场地、设备设施、人员等,负责对采购人**台新能源电动环卫车提供便捷及时、安全可靠的固定停放和充电服务。

*、本项目充电电费是指采购人的车辆实际充电度数乘以供电部门规定的电价之积。

*、本项目服务费是指除充电电费以外的一切费用,包括车辆停车费、物业管理费、人工费用、运营耗材等。**台车的充电费、服务费每季度按实结算,服务费最高限价*.*元每度电。项目整体累计费用(充电费、服务费)每年不超过******.**



二、相关标准

*、根据本项目实际的工作作业范围需要,减少工作途中用时以及成本的节约,充电场地位置需在采购人维护区域内,充电场地面积不少于***平方米,可提供**小时的充电等相关服务

*、投标人在天心区范围内除主充电场外,至少有*个符合环卫重型车辆充电的应急站点,以保障主充电场发生故障或紧急情况时环卫作业车辆的充电服务(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的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告知承诺信息表复印件、充电设施智能服务管理平台接入证明复印件及充电场地地理位置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在天心区范围内的停车位数量不少于**个停车位。

*中标人提供的场地应相对完整,形状相对规范,不得零散分布;场地应水电设施齐全,交通便利,具有满足环卫车辆安全通行的道路条件。

*中标人场地内必须安装高清监控视频系统且能正常使用,可对车辆充电过程全方位监控,监控视频数据至少保存三个月。提供充电智能监控平台,保障充电数据的准确性,采购人可随时提取数据抽查。

*中标人须提供一车一卡的充电服务或***码充电服务。并建立完善的充电服务流程和管理制度(优化充电,节约能源,提供夜间充插服务)。

*中标人的充电设备须与采购人使用车辆的技术同步升级(包括但不限于软、硬件升级)。

*、充电现场必须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的安全法规和长沙市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要求。

*充电桩单桩功率不低于*****,应有常规故障检测与上报、短路上报、智能功率上报等功能。充电桩具有充电模式选择功能,支持按自动充满、按电量充电等充电模式,充电设定方式分为自动设定方式与手动设定方式两种。一机一枪或一机多枪,充电桩至少配置一个直流充电接口。充电枪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最新版本,具有电子锁等功能,保证充电安全。

**充电设备的人机交互界面,液晶触摸显示屏充电操作界面。充电桩应显示信息包括:①类型、充电电压、充电电流、已充电时间、充电电量、计费信息;②电池单体最高/最低电压;③故障及报警信息;④在手动设定过程中显示人工输入信息;⑤指示灯运行状态(待机、充电、故障等)显示。充电桩应具备手动输入与控制的功能。充电桩应能通过显示屏设置设备的***地址、**地址、子网掩码、默认网关、端口号,中心服务器的**地址、端口号,充电桩编号,资产编号,充电配置参数等。

**中标人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新能源车充电、停放过程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和安全事故。因环卫车故障或环卫车驾驶员原因引起的安全事故,中标人应积极配合,做好善后工作。

**中标人场地应设置消火栓,合理配备灭火器等消防物资,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不少于**个手提式、*台手推式灭火器。

**、为了避免火灾、爆炸和其他重大伤害事故的发生,中标人应在场地应在场地各明显位置都应配有禁烟、防火和限速的标志,每年开展至少*次安全生产(消防等事故)应急实操演练,严格遵守有关设备操作规程。

**中标人提供移车充电服务,仅限于充电移车,不得私自动用采购人车辆。因中标人私自动用采购人车辆造成损失的,采购人将追究其法律责任,中标人承担一切损失赔偿。

**中标人应保障项目现场管理人员的安全,定期开展安全培训工作,加强员工在充电、停车操作过程中自身安全防范意识,确保不发生意外。

**中标人要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发现故障要及时排除,确保作业过程中不发生安全事故。

**中标人应健全管理制度,配备安全设施,制定安全应急预案,确保充电设施安全运行。并负责充电期间车辆的各项安全问题。

**、因中标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或意外的,由此产生的责任与损失全部由中标人承担。

**、每月负责充电费用的统计与报表(可随时提供采购人所需数据)。

**中标负责充电站场地的清扫、擦拭设备等保洁工作,定时清理垃圾桶,及时处理地面污渍,保持场地清洁。采购人将不定时检查,如在省、市、区级相关部门检查中,因中标人履职不到位发生的问题查处、或因卫生不达标导致新闻媒体出现负面舆情等情况的,采购人有权追究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解除合同。

**、投标人须为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运营备案企业(提供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运营企业的公示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应承诺充电站中的电力设备、充电设备及计量设备满足所有相关国家标准。若因投标人自身或投标人所用设备计量数据误差原因,对造成采购人的损失,由投标人全部承担。采购人有权向中标人追索损失并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

**、充电系统平台需满足车辆充电限额或限量管理功能,可实现对车辆周期性限充电量或限充电金额管理,并能按采购人的需要进行更新和调整。



三、技术规格

详见采购需求。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详见采购需求。



五、服务标准

考核内容及标准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服务质量

**分)

充电及时性:确保在环卫车辆需要充电时,能及时安排充电,避免因等待时间过长影响环卫作业。

**

每次未及时安排充电导致车辆延误作业扣*分。

充电设备可用性:保证充电设备的正常运行,设备故障率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

设备月故障率每超过*%扣*分;出现设备故障,维修响应时间超过*小时,每次扣*分;维修时长超过*小时(不可抗力因素除外),每次扣*分。

服务态度:工作人员对待环卫车辆驾驶员应热情、礼貌、耐心,积极解决问题。

*

收到驾驶员关于服务态度的有效投诉,每次扣*分。

特殊情况处理:对于突发紧急情况(如恶劣天气、设备突发重大故障等),有应急预案并能有效执行。

*

无应急预案扣*分;应急响应不及时或处理不当,每次扣*分。

安全管理

**分)

场地安全设施:充电站场地配备齐全且合格的消防设施(如灭火器、消火栓等)、安全警示标识(如禁烟、防火、限速等标识)、监控设备等。

**

安全设施配备不全或不符合要求,每处扣*分;监控设备故障或数据保存时间不足*个月,扣*分。

安全制度执行: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如严禁非工作人员擅自进入充电区、严禁在充电区吸烟等。

**

发现一次违反安全制度行为扣*分;发生安全事故,根据事故严重程度扣****分,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服务资格。

人员安全培训: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培训,有培训记录和考核记录。

*

未定期组织安全培训扣*分;无培训记录或考核记录扣*分。

安全应急演练:每年至少开展*次安全生产(消防等事故)应急实操演练。

*

每少开展一次演练扣*分;演练无记录或效果不佳扣*分。

数据管理

**分)

充电数据准确性:提供的充电数据(如充电电量、充电时间等)真实、准确,与实际充电情况相符。

**

数据出现错误或不准确,每次扣*分;无法提供准确数据扣*分。

数据上报及时性:按照要求及时上报充电数据及相关报表,如日报、月报、季报等。

*

未按时上报数据,每次扣*分;数据上报不完整扣*分。

数据保存完整性:妥善保存充电数据至少[**]年,以备查询和审计。

*

数据保存时间不足或数据丢失,扣***分。

成本控制

**分)

电费合理性:按照供电部门规定的电价收取电费,不得擅自加价或乱收费。

*

发现电费不合理或乱收费情况,扣*分,并要求立即整改,退还多收费用。

运营成本控制:合理控制运营成本,在保证服务质量的前提下,提高运营效率,降低能耗等成本。

*

通过成本分析,若发现运营成本过高且无合理原因,扣***分。

其他

**分)

配合度:积极配合环卫部门的各项检查、调研、整改等工作,按时完成交办的任务。

*

不配合工作或未按时完成任务,每次扣*分。

合同执行:严格遵守合同约定的各项条款,如服务期限、服务范围、收费标准等。

*

违反合同约定,根据情节轻重扣***分,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取消服务资格。

*.*考核结果评定

①考核总分为 *** 分;优秀:** 分(含)以上;良好:** * ** 分;合格:** * ** 分;不合格:** 分以下。根据考核得分情况将充电站点评定为以下等级:

②优秀*全额支付服务费用。

③良好*扣除服务费用的*%。

④合格*扣除服务费用的*%。

⑤不合格*扣除服务费用的*%并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整改期间加强监督检查,连续两次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⑥如在考核周期内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严重质量问题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无论考核得分如何,均直接评定为不合格,并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六、验收标准

*、本项目按长财采购[****]*号文的规定进行验收。若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本项目采用一般序验收中标人必须保证充电设施设备和系统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采购人可对中标人与电量有关设施设备和系统进行现场验收和监督,如有异议,现场提出并协商解决。

*、如因充电数量或设施设备、系统质量等问题无法协商解决的,由双方共同取样,并送双方认可的检验(鉴定)机构检验(鉴定),检验(鉴定)费由中标人预付;如双方无法就检验(鉴定)机构达成一致,可由有权机关指定,检验(鉴定)费由中标人预付。如检验结果为存在问题,检验费由中标人承担,如不存在问题,检验费由采购人承担。

*、如因中标人的原因或瑕疵给采购人或第三方造成损失,中标人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无条件退款、赔偿全部损失、产品质量检验检测费用、全部的诉讼费用及采购人处理纠纷产生的律师费用等)。

*、采购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响应文件承诺,结合用户体验、定期(每季度)对中标人所属充电场进行考核验收,实行动态管理。

*、项目考核验收不合格的,中标人需马上整改,并形成书面整改报告交由采购人。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考核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形的,每次支付违约金****元,累计出现三次或以上的,采购人有权解除采购合同。

*)拒不配合采购人调取本单位充电监控的;

*)采购人抽查或暗访发现充电车卡不符的;

*)中标人充电场和采购人名下车辆充电人员串通弄虚作假的;

*)在结算或查账中提供虚假数据的。



七、其他要求

*、服务期限:三年(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合同一年一签。服务期间为采购人提供新能源车充电及停放服务。

*、服务地点:采购人和中标人约定的区域。

*、付款方式:

*付款人:长沙市天心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付款方式:本项目充电电费按采购人的车辆实际充电度数乘以供电部门规定的电价所产生的电费按实凭票结算服务费按实际充电度数乘以服务成交单价及每季度考核结果进行结算每季度结算一次,结算时提供车辆充电统计报表及电费、服务费、考核结果及合法有效发票

*、中标人于每月*日前向采购人报送上月新能源环卫作业车辆台帐,准确、完整记录下列情况:车辆的类型、数量、停放日期、充电次数、时间和电量及安全状况等。

*、本项目采用服务费用包干方式建设,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考虑到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培训、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本项目不组织踏勘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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