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石桥水库大坝及部分环库绿道一年生态旅游经营权
2025-04-22
湖北/鄂州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鄂州市石桥水库大坝及部分环库绿道一年生态旅游经营权
鄂州/湖北-2025-04-22 00:00:00
鄂州/湖北-2025-04-22 00:00:00
鄂州市石桥水库大坝及部分环库绿道一年生态旅游经营权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编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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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鄂州市石桥水库大坝及部分环库绿道一年生态旅游经营权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转让方名称 | 鄂州市石桥水库管理处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挂牌价格 | *.**万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 |
挂牌日期 |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转让说明事项 | *、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交易保证金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时**:**前到达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为准),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须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和产权交易费用一次性支付至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并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交易价款及全部产权交易费用的确认付款操作。 *、受让方须同意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及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至武汉光谷联交所鄂州公司账户,武汉光谷联交所鄂州公司根据转让方的指令将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意向受让方须完全认可由湖北长江求实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鄂长江评估字〔****〕******号)中的全部内容,对本次转让资产的现状、性质、用途不持任何异议。 *、本项目标的按现状进行转让,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本项目的现状和瑕疵,对本次经营权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理解并愿意承担,不因经营权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风险对转让方和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转让方和交易机构不承担标的瑕疵保证。 *、本项目转让标的实际面积如与评估数量有差异不影响本次经营权交易的价格和结果。 *、本次交易所产生的相关税、费,由交易双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各自承担。 *、本次项目转让所产生的产权交易服务费用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