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项目编号 :*****************
二 、 项目名称:秦皇岛至沈阳、新民至阜新高速公路项目建设现场协调推进办公室驻地宾馆住宿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秦皇岛至沈阳、新民至阜新高速公路项目协调推进办公室驻地宾馆租赁
供应商名称:黑山天成宾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锦州市黑山县宽广路**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评审总得分:**(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秦皇岛至沈阳、新民至阜新高速公路项目协调推进办公室驻地宾馆租赁
服务类
名称:秦皇岛至沈阳、新民至阜新高速公路项目建设现场协调推进办公室驻地宾馆住宿服务采购项目(*********房屋租赁服务)
服务范围:为满足项目管理需要,秦皇岛至沈阳、新民至阜新高速公路项目建设现场协调推进办公室共拟租赁**间房间,其中:住宿**间、办公室*间、会议室*间(会议室容纳人数不低于**人,因会议室面积要求不低于**平方米,故在实际结算时,会议室的租赁费用按*个房间进行计算)。
服务要求:①供应商在履约期限内应具有拟租赁标的物的使用权,且履约地点及房间应与供应商在投标阶段所提供的履约地点及房间一致,在履约期限内不得更换。 ②租赁房屋应采光充足,具备完善的基础设施设备及生活、办公服务的设施设备,包括消防设施(通过营业标准)、上下水、电、取暖、停车位等,办公室及会议室的装饰装修、桌椅数量及摆放应满足采购人的需求。 ③供应商负责租赁期内房屋出现水、电、空调、消防、网络等设施设备的损坏及功能故障等问题,应及时进行维护、维修。 ④供应商应具有独立停车场所;保证日常用水质量;住宿房间内应提供洗漱用品,并提供被褥*套人、简易衣柜*个人。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在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履行期限将延续至下一年,履行期限累计不超过*年,实际履行期限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服务标准: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号)执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献勇、吕宏娇、赵姝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秦皇岛至沈阳、新民至阜新高速公路项目协调推进办公室驻地宾馆租赁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省交通运输厅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十三纬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堤西路***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云浩、周司省
电 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秦皇岛至沈阳、新民至阜新高速公路项目建设现场协调推进办公室驻地宾馆住宿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文件【*.**公告发布稿】.***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秦皇岛至沈阳、新民至阜新高速公路项目协调推进办公室驻地宾馆租赁
供应商名称:黑山天成宾馆有限公司
*.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说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