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西藏-2025-04-22 00:00:00
墨竹工卡县德仲上温泉崩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墨竹工卡县德仲上温泉崩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年**月**日 **时**分**秒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
根据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第十九条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以及磋商文件的中“资格审查* 所有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在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规定要求不符,按照相关法律依据及磋商文件的要求应当取消该公司的中标(成交)资格。同时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号令)第十六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二)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经采购人确认,现将原第一候选人更正为:四川省九一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原第二成交候选人)。
更正日期 : ****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