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吉林-2025-03-06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长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购买移动警务执法终端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上海厚恩工业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宏祥北路**弄****号**幢*区***室
被投诉人*:长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金宇南路***号
被投诉人*:中经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恒丰国际大厦*座
四、基本情况
本机关于****年*月**日收到投诉人投诉,依法对投诉事项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关于招标文件第五章“二、技术要求”部分,序号*、*、*、*、**、**、**、**、**、**、**、**、**、**、**参数的技术要求均需要提供依据**/* ****.******标准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实际上**/* ****.******标准的检测内容并不包含这些硬件检测要求,且对终端硬件参数没有约束力。市场上存在许多符合其他权威机构检测标准且质量过硬、故障率低的终端产品,具备 *** 认证的检测机构同样具备公信力和准确性,能够出具符合要求的检测报告,相关产品同样能够满足交警日常的执法需求。招标文件参数的这一要求将某些供应商自愿增加的硬件参数检测挂在具有**/*****.******标准的检测报告中,并以此作为招标参数要求,缺乏合理依据。
投诉事项 *:关于招标文件第五章“二、技术要求”部分,序号**规范标准参数技术要求需要符合**** ******* 警用北斗定位终端检测技术规范。移动警务终端单北斗定位的标准规范并非只有**** ******* 警用北斗定位终端检测技术规范一项,还有其他同样具有公信力和准确性的标准规范可以适用于移动警务终端的定位技术要求,如中国赛宝实验室/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专门有针对单北斗检测的标准:****************《卫星定位导航授时设备单北斗测试技术方法》。因此,将**** ******* 作为唯一符合要求的规范标准,系为控标嫌疑,限制了潜在投标单位的参与竞争。
投诉事项 *:关于招标文件第五章“二、技术要求”部分,序号**防爆认证参数技术要求需要提供≥** ** *** ** **的防爆认证证书加盖制造商公章。据了解,防爆认证主要用于具有爆炸危险的环境,如矿山、石化、化工、消防、军工等行业。而本项目所购买的移动警务执法终端主要用于交警开展日常执勤执法工作并不涉及爆炸危险环境。加入防爆认证要求还可能影响终端设备的便携性、耐用性和其他关键性能。因此,将防爆认证作为招标要求之一,似乎缺乏合理性和必要性,更有控标倾向。
投诉事项 *:针对中经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回复函的情况。我司认为代理机构在质疑回复中均表明已经过市场调研,所有招标参数要求均有三家以上品牌满足,却未能提供充分的市场调研证据。针对防爆认证的回复仅仅是解释了防爆电器设备且表示了交警的现场执法场景复杂需要防爆要求。我司认为招标代理回复缺乏公信力。交警的主要工作场所是城市道路及交通要道,这些区域通常不存在爆炸性气体或蒸汽等危险环境。根据国家安全标准和行业规范,防爆设备主要用于存在爆炸风险的特定工业或军事领域。在交警的日常巡逻、事故处理、交通指挥等任务中,几乎不可能遇到需要防爆功能的场景。因此,从风险管理的角度来看,为交警配备防爆功能的移动警务终端是不必要的。
投诉请求:*、招标文件第五章 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要求 二、技术要求中序号*、*、*、*、**、**、**、**、**、**、**、**、**、**、**参数的技术要求“提供依据提供**/* ****.******标准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修改为“提供具备国家认可或****或 *** 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删除第五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要求”二、技术要求中,序号**规范标准参数技术要求中的符合**** ******* 警用北斗定位终端检测技术规范。或改成“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报告”
*、删除第五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要求”二、技术要求中,序号**防爆认证参数技术要求需要提供≥** ** *** ** **的防爆认证证书加盖制造商公章。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本机关依法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查阅了招标文件、相关当事人调查答复以及相关材料,并组织专家进行咨询论证。现查明事实如下:
关于投诉事项*: 关于招标文件第五章“二、技术要求”部分,序号*、*、*、*、**、**、**、**、**、**、**、**、**、**、**参数的技术要求均需要提供依据**/* ****.******标准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根据调查结果结合专家论证意见,上述参数并未全部包含在**/* ****.******标准的检测内容中,并且该标准对上述参数没有明确要求。因此,要求提供依据**/* ****.******标准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存在不合理的情形。该投诉事项成立。
关于投诉事项*:关于招标文件第五章“二、技术要求”部分,序号**规范标准参数技术要求需要符合**** ******* 警用北斗定位终端检测技术规范。根据调查结果结合专家论证意见,该参数设置不存在不合理的情形。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
关于投诉事项***:关于招标文件第五章“二、技术要求”部分,序号**防爆认证参数技术要求需要提供≥** ** *** ** **的防爆认证证书加盖制造商公章。根据调查结果结合专家论证意见,该参数要求符合采购人使用需求,不存在不合理的情形。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
综上,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作出处理决定如下:责令采购人修改采购文件,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长春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长春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长春市财政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