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2025-04-18 00:00:00
外高桥生产基地五楼部分生产用房租赁项目*外高桥生产基地五楼部分生产用房出租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浦东新区
采购公告
外高桥生产基地五楼部分生产用房租赁项目招租公告
为充分利用国有资产,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现对外高桥生产基地五楼部分生产用房公开招租,欢迎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参与报价。
一、项目概述
项目名称:外高桥生产基地五楼部分生产用房出租
项目信息:交通运输部长江口航道管管理局外高桥生产基地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随塘公路****号,基地内有生产用房一座,生产用房五楼可出租面积为***.**平方米(详见附图)
租赁期限:租赁期限*年。
租金底价:本项目底价设置为*.**元/天.平方米,凡报价低于底价的将被否决,作无效报价处理。
租金支付:签定合同后一个月内,支付当年度的租金;以后每年度一次性支付当年度的租金。
二、对承租人的要求
(一)承租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二)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承租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查询时间为报价日前三年。
(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经营,证照齐全,不得在租赁的生产用房内存储危险、易燃、违禁物品及从事其他非法活动;
(四)承担使用房屋过程中产生的水费、电费、气费、物业管理费等涉及经营活动的必要性支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转租活动。
(七)意向成交承租人应配合招租人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意向协议、提供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营业执照等,待审批同意后方可签署租赁合同,在此期间,招租人有权根据审批要求决定租赁是否正式成交。
三、参与方式
(一)参与需提交相应资料:
*. 需在“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上注册登记,平台咨询电话****************或***;**电子锁咨询电话****************。
*.****年*月**日至****年*月**日(法定公休日除外)(上午*时***时,下午**时至**时),在“上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首页“交易公告”*“综合采购”中找到本项目,点击“我要参与”报名。
*. 报价单位将相关的报名资料的电子扫描件(***文件),发送至邮箱:*********@**.***,报名邮件主题格式:项目名称 +单位名称+委托人+联系方式。
四、评审方法
(一)如有且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单位报名,采用谈判方式确定意向成交承租人;如有二家及以上单位报名,则采用竞价方式确定意向成交承租人。若本轮无人报名,本招租公告继续有效,后续有单位报名后即可采用谈判方式确定意向成交承租人。
(二)竞价方式即以租金底价作为标底,采用不超过三轮报价的方式,报价最高者为意向成交承租人。
(三)成交承租人放弃承租、毁约的、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招租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承租人为成交承租人,也可以按照本次招租方式重新报价确定新的成交承租人。
(四)参与所需提供资料:
*. 报价函
*. 报价一览表
*. 多轮报价函
*. 承诺书
*. 企业情况信息表
*. 企业简介
*. 资格证明文件
上述文件须胶装装订成册,正本一份,副本肆份,电子版本扫描件一份。
五、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承租人可自行踏勘现场。
六、收费标准: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价格[****]****号文(服务类)规定,以本项目租赁成交金额为基准,采用累进制计算(折扣率 **%),由承租人承担。
七、谈判时间和地点
*. 谈判时间:****年*月**日上午**:**。
*. 谈判地点:上海市黄浦区威海路**号**楼
八、对本次招租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租人信息
名 称:交通运输部长江口航道管理局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威海路**号**楼
联系方式:赵老师 ************
*.招租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东方投资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普陀区江宁路****弄*号富丽大厦**楼
联系方式:张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