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直辖县-2025-04-18 00:00:00
[海南产权交易所]陵水黎族自治县英州镇原景鹏大拥苗圃基地经营权招租交易公告
信息时间:**********
信息来源:[*交易]
阅读次数:
项目名称 | 陵水黎族自治县英州镇原景鹏大拥苗圃基地经营权招租 | ||||||||||
项目编号 | ************** | 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终止挂牌 | ||||||||
挂牌起 始日期 | ****年*月**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年*月**日 | ||||||||
标的简况 | |||||||||||
标的坐落 | 陵水黎族自治县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招租面积 (亩) | 挂牌底价 (元/期) | 竞租保证金(元) | |||||||
* | 陵水黎族自治县英州镇原景鹏大拥苗圃基地经营权 | *** | ******* | ****** | |||||||
租赁期限 | 一期为*年,共*期,总共**年 | 免租金装修期 | / | ||||||||
租金递增方式 | 每五年递增**% | ||||||||||
租金支付方式 | 按*年为一期交租金 | 租赁押金 | **万元 | ||||||||
标的状态 | /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无 | ||||||||
标的现状 | 该基地为陵水黎族自治县林业局被授权管理的农用地,即原景鹏公司位于英州镇大安村路口的大拥基地,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共***亩,其中约**.*亩为耕地,其余为园地。根据陵水黎族自治县林业局出具的关于土地用途的情况说明,该农用地经县政府同意按现状租赁用于配套大溪岭林(农)博园花卉中转培育,实际用途为林地(苗圃用地)。 详情见评估报告。 | ||||||||||
租赁用途 | 标的租赁面积***亩,***亩用于林下养殖,***亩用于为农博园提供热带水果、花卉等种苗。 | ||||||||||
重大事 项说明 | *、前期陵水县城建集团旗下海南永昇市政公司已投入***万元建设花圃等,属国有资产,承租人可视情继续使用该设施,无论承租人是否使用,都须支付永昇市政公司已投入其中的***万元人民币。 *、承租方按照林地性质使用管理,承诺合法合规使用土地,对土地已建基础设施进行维护,不能随意破坏地面上的农作物或经济物,如要移除,需请示陵水黎族自治县林业局意见,不从事破坏生态环境、污染环境等违法行为 *、标的具体面积以实际为准,意向方需在参与竞租前自行联系委托方联系人进行现场踏勘。 *、按现状公开租赁,产权瑕疵及使用现状不影响交易及价格,与公告描述不一致的,以标的现状为准。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元/期 | |||||||||
评估基准日 | ****年*月*日 | ||||||||||
评估机构 | 北京亚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招租方基本情况 | |||||||||||
出租方 情 况 | 基本情况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注册地: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 负责人:寇峰 | |||||||||
出租方承诺 | 本招租方出租的土地权属关系清晰,并对该土地具有完全处置权,该处置权的实施不存在限制条件。 | ||||||||||
出租方 决策文件 | 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十六届县政府第**次常务会议纪要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
承租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 |||||||||||
承租方资格及相关条件 | *、承租方须为陵水黎族自治县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均可申请参加竞租,接受联合体报名 。 *、承租方须具备相应的经营管理能力和资金实力(注册资金不低于*亿元)。 *、联合体报名的联合体中须至少一家企业同时满足上述条件。 *、报名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见上表(公告期内须到达产交所指定账户),竞租保证金在确定为承租方后用于支付交易服务费(保证金多退少补),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如有剩余保证金,待双方签订合同后无息退还;如未竞得,*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确认为承租方后*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若在*个工作日内不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视为违约,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 *、成交后,承租方按最终竞得价交纳租金至招租方指定账户。 *、承租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 *、承租方不得使用从事违法行为。 *、其它未尽事宜在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约定。 | ||||||||||
标的交割 | 按《租赁合同》约定办理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成交后按《租赁合同》约定支付 | ||||||||||
特别告知 | *、标的按现状转让,本公告关于标的的图片及文字描述仅供参考,以现场勘验及实际情况为准。本项目有关信息由转让方提供,海南产交所对其不承担保证及其他法律责任。标的详细资料可到海南产交所查阅,也可联系转让方查阅详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评估报告等资料。 *、承租方按照林地性质使用管理,承诺合法合规使用土地,对土地已建基础设施进行维护,不从事破坏生态环境、污染环境等违法行为; *、承租方承诺全力投入生产经营,积极开展农林业科技创新和合理化经营。 | ||||||||||
交易规则与报名手续 | |||||||||||
竞价规则 | *、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根据报价结果,按高低排序前两名,价高优先,依次递补原则确定承租方。若只有一个竞租人参加竞价,由意向竞租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若产生报价最高前两名:最高报价者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报价次高者自动成为承租方,经产交所函告后在规定时间内应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以上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不签约情形为招租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 ||||||||||
现场展示 | 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 | ||||||||||
报名时间 | ****年*月**日至****年*月**日**:** | ||||||||||
报名手续 | 竞租人须在****年*月**日**:**时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承租申请表》、《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将交易保证金缴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承诺书 *、其它相关材料(联合体竞租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及其它成员相关证件)。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竞租成功的承租方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将用于交易服务费结算,竞价 未成功的竞租人保证金,交易后*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产交所指定缴纳保证金账户: | ||||||||||
服务费 | 本次交易服务费由承租方分别向海南产权交易所支付按首期总租金的*.**%的交易服务费和向海南新城拍卖有限公司支付按首期总租金的*.**%的服务费。 | ||||||||||
竞价安排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自由竞价开始时间(****年) | 限时竞价开始时间(****年) | 加价 幅度 | 延时竞价周期 | ||||||
* | 陵水黎族自治县英州镇原景鹏大拥苗圃基地经营权 | *月**日*:** | *月**日*:** | ****元 | ***秒 | ||||||
附件下载 | *、《承租申请表》 *、《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 *、《租赁合同》 *、《承诺书》 | ||||||||||
咨询电话 | 项目咨询报名:三亚业务部 王女士 ******** 技术支持:刘先生 ******** | ||||||||||
单位地址 | 三亚市吉阳区东岸一路旅文·三亚总部港**栋*楼三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号窗口 海口市国兴大道**号华夏银行大厦**楼海南产权交易所 海口市美兰区大英山西二街政务二期大楼二楼*号窗口(原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大楼北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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