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西藏-2025-04-18 00:00:00
林芝市生活、餐厨、建筑垃圾综合处理工程建设项目二期工程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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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芝市生活、餐厨、建筑垃圾综合处理工程建设项目二期工程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一、招标条件 本林芝市生活、餐厨、建筑垃圾综合处理工程建设项目二期工程监理(招标项目编号: ********************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资金,招标人为林芝市巴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生活垃圾资源化车****.**平方米,污水处理站***.**平方米,油泵房**.**平方米,暂存库****.**平方米,循环水泵房***.**平方米;构筑物工程;组合水池*.**座,工业水池*.**座,综合水池*.**座,飞灰调节池*.**座,循环冷却水池*.**座,室外设备基础*.**项,上料坡道***.**平方米;室外总体:二期建筑物余土外运*****.**平方米,铁艺围栏***.**米,钢丝围墙****.**米,总体给排水工程*.**项,室外照明*.**项,室外电缆工程*.**项,绿化工程*.**项,外部接电工程*.**项及设备采购等建设内容。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林芝市生活、餐厨、建筑垃圾综合处理工程建设项目二期工程监理: 对本项目的工程施工及设备采购施工期及质保期全过程监理,包括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安全、文明施工、信息、合同管理及现场施工协调等需要进行的监理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林芝市生活、餐厨、建筑垃圾综合处理工程建设项目二期工程监理: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的能力。 (*)项目负责人要求: 拟承担本项目的项目总监须具备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专业监理工程师须具备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年、****年、****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根据成立时间提供每一年度财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企业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业绩要求:近三年内(****年、****年、****年)具有类似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 (*)按藏建市管〔****〕**号完成企业信息报送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指联合体各方)目前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投标人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标段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林芝市生活、餐厨、建筑垃圾综合处理工程建设项目二期工程监理: 获取时间: ********** **:** ** ********** **:**, 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 获取方法: 网上下载 具体地址: 请通过西藏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林芝市生活、餐厨、建筑垃圾综合处理工程建设项目二期工程监理: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到达交易系统的时间即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时到达交易系统或未按规定加密或未采用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递交方法: 系统上传 递交地址: 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林芝市生活、餐厨、建筑垃圾综合处理工程建设项目二期工程监理: 开标时间: ********** **:**:** 开标方式: 网上开标 七、其他公告内容
*、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将投标文件上传至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并在招投标现场开标时使用企业**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否则该投标无效。当项目为不见面开标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即不见面开标大厅,可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访问),使用企业**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否则该投标无效。 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投标单位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参加开标,不到达开标现场参加开标的按废标处理(不见面开标除外)。 *、根据《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调整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相关规定,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按此通知计取税金。 *、符合藏建市管函〔****〕***号文要求。 *、本项目执行《关于转变我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的通知》(藏建招〔****〕***号)文件,投标保证金采取银行保函或保单保函方式提交。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林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