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单位缴纳的投标前*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未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军队采购网登记备案截图。
*.特定资质:
投标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所投产品属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投标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所投产品属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所投产品属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投标产品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
须提供所投产品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的备案或注册截图;
投标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备案凭证,第二、三类则须提供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已办理两证合一则只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二)申领方式
线下发送。报价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售价:*元/份,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