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
自行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
否
是否邀请专家:
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
是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
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日内组织验收
(*)履约验收方式:
一次性验收
(*)履约验收程序: 按照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服务期限内,乙方应承担所需全部服务人员的保险、安全等全部责任。中乙方应当委派*名熟悉情况、能迅速作出决定的负责人,与 采购人保持联系,如更换负责人时要提前通知采购人。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
当甲方需要进行货物采购时,甲方将所需货物清单通知乙方,乙方在收到通知后*小时内给予回复。特殊情况下,乙方可征得甲方口头 同意后进行供货,并及时补签采购清单。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在供货时,乙方须按照与甲方签字确认的采购单各项内容要求进行供货,具体要求如下:
①对供应货物的质量负责。如发现货物有质量问题,应及时更换。
②在约定供货时间内,将供应的货物运抵甲方指定地点,并在到货后通知甲方检查和清点。乙方必须注意交通安全以及保护货物不损坏,如因乙方原因而出现的一切安全问题(如交通事故等),由乙方自行负责,由此所引起的一切涉及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与甲方无关
③接受甲方或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遵守各项制度、规定。
(*)履约验收标准:
①根据《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号)文件的规定,本项目按照简易程序进行验收。若产品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单作为乙方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②乙方每次供货完成后,由甲方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内容包括:品牌、规格、型号、数量、质量、性能等,验收合格后,以验收当天为完成供货日期,并办理签收、结算手续;不合格的,由乙方按要求进行整改,以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的最终日期作为最终交货日期。如果乙方有三次采购均逾期不供货或者未按要求供应合规格货物时,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定点供货资格,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③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相关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进行检测,如为甲方原因造成的,由甲方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乙方承担。
产品验收不合格的,由乙方免费无条件更换直至合格,有关更换再行验收,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批次货物连续两次更换后,仍达不到验收标准时,甲方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