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行政处罚决定公告(津财决〔2025〕9号)
2025-04-17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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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行政处罚决定公告(津财决〔2025〕9号)
天津-2025-04-17 00:00:00
天津-2025-04-17 00:00:00
发布时间:****年*月**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财政局
一、当事人信息
当事人:天津鲲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住 所:天津市南开区学府街梧桐**号院*号楼***室
二、违法情形
当事人在组织天津市殡仪服务总站****年购置鲜花服务项目(项目编号:********************)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相关规定违法以及组织过程中未依法予以废标的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未依照政府采购法和本条例规定的方式实施采购的情形。
三、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八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一项。
四、处罚结果
处以*****元(贰万元整)的罚款,给予警告。
五、处罚日期
****年*月**日
六、执法单位
天津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