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哈平财采投处〔2025〕11号
2025-04-16
黑龙江/哈尔滨
质疑投诉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哈平财采投处〔2025〕11号
哈尔滨/黑龙江-2025-04-16 00:00:00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哈平财采投处〔****〕**号
作者:哈尔滨市平房区财政局发布时间:********** **:**:**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平房区教育局第五幼儿园、第六幼儿园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三、项目采购日期:本项目于****年*月**日发布采购公告,****年*月**日发布结果公告

投诉人:寿光言同商贸行(个体工商户)

地址:山东省潍坊市寿光市圣城街道渤海路与广场街交叉口东***米路南延街楼***室

被投诉人*:黑龙江国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泰山路**号*楼

被投诉人*:

哈尔滨市平房区教育局

地址:平房区龙滨路**号

相关供应商:山东锦葵科技创新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德州市庆云县崔口镇幸福路*****号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

投诉事项*:中标供应商“山东锦葵科技创新发展有限公司”涉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不应该通过资格性审查,该公司为无效投标,应取消其中标资格。

投诉事项*:中标供应商未提供合格产品该公司为无效投标,应取消其中标资格。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成立。该投诉内容影响采购结果,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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