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来宾-2025-03-27 00:00:00
关于选取****年忻城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城关镇江平村、泮水村,果遂镇果遂社区、花红村,红渡镇古钵村,遂意乡联堡村,古蓬镇龙利村)施工工程招标代理公司的公告
按照《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管理的意见》(来政办发〔****〕**号)规定,公开招标项目必须通过中介超市发布项目招标代理信息从而选取招标代理机构,但自治区于****年*月**日起对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中介超市中“依法必须招标的建筑工程项目招标代理”事项做暂时下线处理,下线后无法在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中介超市开展该事项的选取活动,同时自治区统建的广西工程建设领域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已暂停审批招标代理有关事项。为加快推进****年忻城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城关镇江平村、泮水村,果遂镇果遂社区、花红村,红渡镇古钵村,遂意乡联堡村,古蓬镇龙利村)施工工程建设进度,我局拟选取*家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年忻城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城关镇江平村、泮水村,果遂镇果遂社区、花红村,红渡镇古钵村,遂意乡联堡村,古蓬镇龙利村)施工工程招标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请有意向承接该项工作的招标代理机构根据我局提供的服务需求进行书面报价,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内容
负责****年忻城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城关镇江平村、泮水村,果遂镇果遂社区、花红村,红渡镇古钵村,遂意乡联堡村,古蓬镇龙利村)施工工程的招标代理工作。
二、招标代理服务费及支付方式
招标代理服务费报价上限控制在*.**万元内。
注:最终招标代理服务费以实际成交金额重新计算为准,由中标单位支付。
三、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招标工作完成。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
****年*月**日上午**:**起至****年*月*日**:**止,共*个工作日,每天*:**—**:**,**:**—**:**(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将不予受理。
(二)报价材料地址
忻城县农业农村局资金项目股,地址:忻城县城关镇城中路原乡村振兴局三楼***办公室(挂牌:忻城县乡村振兴项目管理中心)。
五、报价公司要求
(一)报价对象
请在来宾市人民政府网公布的来宾市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代理机构名单(更新截至****年**月**日)中的招标代理机构向我单位进行报价。
(二)报价单位需按以下顺序提供材料
*.报价文件
*.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人公共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
(三)其他说明
*.报价单位在提交的每一页材料上盖本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材料;所有材料统一密封到一个密封袋内,在密封袋口处盖上本单位公章,同时密封袋封面要写上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不按要求密封的报价材料将视为无效报价材料,逾期报送的报价材料,将不予受理。
*.因我县缺少随机抽签设备,采用择优选取法,结果将在忻城县人民政府网(****://***.****.***.**)公示。
六、联系事项
(一)建设单位联系事项
建设单位:忻城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 忻城县城关镇城南社区桂园路范团小区*栋
联系人:黄健意
电话:************
(二)监督部门联系事项
监督管理部门:忻城县监委派驻忻城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组
联系人:韦周娟
电话:************
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为忻城县农业农村局。
忻城县农业农村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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