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泰财采投处【2025】4号
2025-04-15
黑龙江/哈尔滨
质疑投诉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泰财采投处【2025】4号
哈尔滨/黑龙江-2025-04-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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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泰财采投处【****】*号
作者:泰来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发布时间:********** **:**:**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教学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寿光言同商贸行(个体工商户)
地址:山东省潍坊市寿光市圣城街道渤海路与广场街交叉口东***米路南沿街楼***室
被投诉人:黑龙江中毅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沙区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沙区昊方名苑*号楼**单元**层**号**工位
被投诉人:泰来县第四中学
地址:泰来县建设路**号
相关供应商:哈尔滨助医力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宣化街***号地宝大厦**层*号**室(住宅)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关于“教学设施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的投诉事宜,本机关已依法受理。主要投诉事项如下:(一)投诉事项*:中标供应商“哈尔滨助医力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报价表中产品制造商不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资质,应按无效投标处理。(二)投诉事项*:中标供应商“哈尔滨助医力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涉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不应该通过资格性审查,应取消中标资格。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经研究,本机关作出以下处理决定: 投诉事项(一)(二)驳回。上述投诉内容属于《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受理后发现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的情形。据此,驳回投诉。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执法机关名称:泰来县财政局
**** 年 **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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