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以下材料扫描件*套(须合并为一个***文件,文件名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报名***公司),发送至**********@**.***,邮件主题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报名***公司”。
①营业执照(至申领谈判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年);
②组织机构代码证;
③税务登记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④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⑥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⑦供应商承诺声明(包含供应商诚信承诺、诚信责任保证金承诺、未被列入违法失信名单承诺、关联关系企业不参与采购活动承诺、前*年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具备履约专业能力的书面声明。);
⑧供应商近*年内(报价截止时间前)任意*个月纳税证明材料;
⑨供应商近*年内(报价截止时间前)任意*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
⑩供应商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年审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