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南财采决〔2025〕2号)
2025-04-07
广西/南宁
质疑投诉
南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南财采决〔2025〕2号)
广西/南宁-2025-04-0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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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南财采决〔****〕*号)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南宁市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年南宁市为民办实事教育惠民工程**班班通教室项目(四期)采购项目
三、采购日期:**********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广西文启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良庆区金沙大道***号阳光新城四组团碧涛苑**号楼*单元***号
被投诉人 * :南宁市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地址:广西南宁市白沙大道南四里*号
被投诉人 * :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地址:南宁市玉洞大道**号南宁市民中心**楼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
投诉事项: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程序违法。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处理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二条“投诉人对采购过程或者采购结果提起的投诉事项,财政部门经查证属实的,应当认定投诉事项成立。经认定成立的投诉事项不影响采购结果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财政部门按照下列情况处理:(四)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 ,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处理结果:投诉事项成立,影响采购结果。鉴于该项目*分标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南宁市财政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