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西藏-2025-04-11 00:00:00
关于开展****年*月入库公路工程评标专家续聘工作的通知
拉萨市、昌都市、阿里地区交通运输局,有关评标专家:
根据《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专家库和专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藏政办函〔****〕**号)第十五条“专家实行聘任制,每任聘期为*年。满足相关条件且期满后可续聘”的相关规定,****年*月有**名评标专家入库,现已满*年,为满足公路建设项目评标需求,现对****年*月入库的评标专家续聘。
一、续聘核查重点
(一)核查基本信息(包括身份证、职称证书、注册证书、社保缴纳证明、所在单位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等)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二)核查评标申报专业与职称、执业资格或从业经历是否匹配、是否存在弄虚作假。每个专家限定只能选一个一级类别及对应的一个二级类别,可选对应二级类别下的两个三级类别。对不属于本行业的专业应删除。专家工作调整,则申报评标专业应与新就职单位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保持一致。
(三)核查在库专家是否具备资格。一是核查专家是否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二是核查专家是否因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违法违规,受过行事处罚或行政处罚;三是核查专家是否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四是核查专家资格其他应当清理的情形。
(四)专家个人年度考核评价。专家个人在年度考核期内一次性扣分或累计扣分达**分及以上者重点核查,具体依据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推送的数据。
(五)核查专家评标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对招标投标项目进行抽查,发现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应当回避而不回避;
*.故意擅离职守,违规传递评标评审信息或进行非正常业务性沟通;
*.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对依法应当否决的投标不提出否决意见或无正当理由随意否决投标,或者敷衍塞责随意评标;
*.私下接触投标人或相关利害关系人且存在不公正评标等违法行为,收受投标人、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其他好处;
*.向招标人征询确定中标人的意向,接受单位、个人明示暗示提出的倾向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要求;
*.违规打探项目信息,组织或参与围标串标;
*.组建或加入微信、**等网络通讯群组建违规交流、获取项目信息,组织相关利害关系人围标串标;
*.评标结果公示前,泄露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评标项目情况、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情况、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和评价结果;
*.主动透露或泄露在评标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以及评标评审有关情况;
**.在合法的评标劳务费之外额外索取、接受酬劳;
**.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二、续聘提交资料要求
(一)身份证、职称证书、注册证书、社保缴纳证明、所在单位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
(二)所在单位同意续聘的相关资料。
(三)****年至今业绩材料。
(四)个人年度考核评价。
(五)个人违法违规行为。
(六)填写****年*月入库公路工程评标专家续聘登记表,(见附件*)。
三、续聘流程
按照交通运输厅发起*专家申请续聘(*月**日前)*行业三级审核(*月**日前)*交易专班入库*专家正常使用的程序进行续聘。
附件:*.《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专家库和专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藏政办函〔****〕**号)
*.****年*月入库公路工程评标专家续聘登记表
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