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黑龙江-2025-04-11 00:00:00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拜财采投处〔****〕*号
投诉人:哈尔滨绿办办公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智谷二街****号哈尔滨松北(深圳龙岗)科技创新产业园**栋*楼****室
被投诉人*:拜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拜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
被投诉人*:拜泉县教育局
地址:拜泉县党政办公中心东楼
相关供应商*:拜泉县陆华鲜菜店
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拜泉县拜泉镇药材小区水号楼*号门市
相关供应商*:齐齐哈尔世诺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安顺西*号楼*单元***号
相关供应商*:拜泉县晓蕾食品配送处
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拜泉县拜泉镇农机局小区*号楼*****东三南二东走**米路北(东三南二)(东南)
相关供应商*:齐齐哈尔好品盈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沙区丰恒小区**号楼**单元**层**号
一、投诉事项
投诉人因对拜泉县教育局的****年春季学期大众乡中心学校等*所乡镇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项目编号:[******]**[**]********包号:*包)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依法受理,主要投诉事项如下:
- 投诉事项:中标单位拜泉县陆华鲜菜店、投标单位齐齐哈尔世诺商贸有限公司、拜泉县晓蕾食品配送处、齐齐哈尔好品盈商贸有限公司*家单位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请求:废除本项目中标资格,重新开展本项目招标活动。
二、投诉事项调查核实情况
本机关对投诉事项进行了调查核实,要求被投诉人对投诉事项提供书面说明及相关佐证材料。
关于投诉事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因此,用工企业无需为这部分人员缴纳社保。拜泉县陆华鲜菜店和齐齐哈尔世诺商贸有限公司都提供了企业法人的退休证明,且均无其他雇工,上述企业关于社保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符合招标文件资格要求。齐齐哈尔市好品盈商贸有限公司和拜泉县晓蕾食品配送处提供了开标前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和其他证明材料,以上企业缴纳社保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符合招标文件资格要求。投诉人所投诉的项目是****年*月发布采购公告,*月份产生的成交结果,其投诉所出具的事实依据均为****年度数据,与投诉内容无直接关系。据此,该投诉事项不成立。
三、投诉事项处理决定
经研究,本机关做出如下处理决定:
投诉事项不成立,投诉内容属于《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的情形。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日内向拜泉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个月内向拜泉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拜泉县财政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