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2025-04-09 00:00:00
成都锦江公园发展服务局办公用房租赁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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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成都锦江公园发展服务局。 项目名称:成都锦江公园发展服务局办公用房租赁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根据《成都锦江公园管理暂行办法》(市政府令第***号)和《成都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成都锦江公园发展服务局办公用房续租有关事宜的复函》(〔****〕***号),结合成都锦江公园发展服务局实际,拟租赁使用面积不超过***平方米的办公用房,租赁期限不超过*年。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首年(**个月)租金约为**.*万元(大写:叁拾肆万肆仟元整),次年(**个月)和第三年(**个月)租金均约为**.*万元(大写:肆拾壹万叁仟元整)。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一)由于成都锦江公园发展服务局由成都市公园城市建设管理局管理,为便于人员物资调配和高效开展工作,租房需位于成都市公园城市建设管理局(地址:天府大道北段****号拉德方斯大厦)***米范围内。 (二)成都锦江公园发展服务局于****年*月已按程序租赁了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号拉德方斯大厦西楼*层***、*****、*****号房间作为办公用房(使用办公面积***.**平方米,**元/平方米·月),并按标准和程序进行了装修和办公设置配置,本着节约、高效原则,避免另行选址和装修造成的资金浪费,该场地满足成都锦江公园发展服务局继续办公的需求。 综上所述,为满足成都锦江公园发展服务局的办公需要,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故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高新区盛兴街**号天府国际社区*栋 租赁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号拉德方斯西楼*层***、*****、*****号 三、公示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无。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地址: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号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罗女士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吉泰路***号*栋*层*号 联系电话:************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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