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公安局公务车辆燃油采购项目中标公示
2025-04-09
辽宁/葫芦岛
中标结果
葫芦岛市公安局公务车辆燃油采购项目中标公示
辽宁/葫芦岛-2025-04-09 00:00:00





















葫芦岛市公安局公务车辆燃油采购项目中标公示







【信息发布时间:****/*/*】【我要打印】【关闭】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葫芦岛市公安局公务车辆燃油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葫芦岛市公安局公务车辆燃油采购项目


供应商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葫芦岛销售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市辖区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号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报价:**(%)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葫芦岛市公安局公务车辆燃油采购项目


服务类


名称:葫芦岛市公安局公务车辆燃油采购项目(*********车辆加油、添加燃料服务)


服务范围:采购人在京哈高速公路龙港段、连山段、建昌段、绥中段以及葫芦岛市龙港区、连山区、南票区以上区域的加油服务


服务要求:*、投标价格:投标价格是采购人加油时需要支付的价格,即按加油站当日挂牌价报出合理的让利后的优惠金额,让利优惠按照百分比表示。例如按加油站当日挂牌价让利*%,则让利后的优惠金额为加油站当日挂牌价**%,也就是说加油站当日挂牌价**%为投标价格。注:投标人报价应至少让利*%。 *、各定点加油站所经销油品应全部从国有正规炼油厂、国有石油公司采购,保证油品的质量;供应商所经销油品应符合国家(行业)相关产品技术标准(汽油:************、柴油:**********)并提供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油品检验报告。 *、必须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加油机(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测合格)加油,保证油料的供应数量。 *、能够满足采购人在京哈高速公路龙港段、连山段、建昌段、绥中段以及葫芦岛市龙港区、连山区、南票区以上区域的加油服务。加油站工作人员必须做到礼貌待客、热情服务、全天营业、随到随加。 *、一旦确定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之时,中标供应商须交纳*万元履约保证金。 *、市公安局将对公务车加油、特种设备用油等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协调解决争议,并按有关规定对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各单位不按本通知规定执行或者在加油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将依法依规处理。定点油企业被投诉或不配合有关部门监督检查,经查实的,采购人将扣罚其履约保证金每次*.*万元。定点油企业在定点期间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取消定点单位资格,并予以通报: (*)不按投标承诺及合同规定的条款提供服务,被有效投诉累计达二次的; (*)不执行对号加油,不按实结算累计达二次的; (*)未按要求保存相关资料,不配合有关部门监督检查,被查处通报累计达二次的; (*)因违规被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业整顿的; (*)采用不正当竞争手段,被有关部门查处的; (*)发生重大事故,被有关部门裁定承担主要责任的; (*)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年,期满后续签*年。 付款方式:采用油卡充值方式,先充值后使用(以实际需求为准)。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年,期满后续签*年


服务标准:*、投标价格:投标价格是采购人加油时需要支付的价格,即按加油站当日挂牌价报出合理的让利后的优惠金额,让利优惠按照百分比表示。例如按加油站当日挂牌价让利*%,则让利后的优惠金额为加油站当日挂牌价**%,也就是说加油站当日挂牌价**%为投标价格。注:投标人报价应至少让利*%。 *、各定点加油站所经销油品应全部从国有正规炼油厂、国有石油公司采购,保证油品的质量;供应商所经销油品应符合国家(行业)相关产品技术标准(汽油:************、柴油:**********)并提供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油品检验报告。 *、必须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加油机(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测合格)加油,保证油料的供应数量。 *、能够满足采购人在京哈高速公路龙港段、连山段、建昌段、绥中段以及葫芦岛市龙港区、连山区、南票区以上区域的加油服务。加油站工作人员必须做到礼貌待客、热情服务、全天营业、随到随加。 *、一旦确定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之时,中标供应商须交纳*万元履约保证金。 *、市公安局将对公务车加油、特种设备用油等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协调解决争议,并按有关规定对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各单位不按本通知规定执行或者在加油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将依法依规处理。定点油企业被投诉或不配合有关部门监督检查,经查实的,采购人将扣罚其履约保证金每次*.*万元。定点油企业在定点期间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取消定点单位资格,并予以通报: (*)不按投标承诺及合同规定的条款提供服务,被有效投诉累计达二次的; (*)不执行对号加油,不按实结算累计达二次的; (*)未按要求保存相关资料,不配合有关部门监督检查,被查处通报累计达二次的; (*)因违规被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业整顿的; (*)采用不正当竞争手段,被有关部门查处的; (*)发生重大事故,被有关部门裁定承担主要责任的; (*)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年,期满后续签*年。 付款方式:采用油卡充值方式,先充值后使用(以实际需求为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李楠、贺兰英、李健、汤红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葫芦岛市公安局公务车辆燃油采购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不收取任何费用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称:葫芦岛市公安局


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号


联系方式:朱琳琳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址:葫芦岛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路****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凯


话:****-*******




















企业微信客服
微信公众号
微信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