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短期贸易信用保险
2025-04-08
山东/烟台
中标结果
国内短期贸易信用保险
山东/烟台-2025-04-08 00:00:00
山东/烟台-2025-04-08 00:00:00
招标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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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 | 集团保险部 | 项目名称 | 国内短期贸易信用保险 |
招标联系人 | 无 | 手机 | 无 |
联系电话 | 无 | 联系邮件 | ********@*******.***.** |
质保期 | 报名截止日期 |
竞标保证金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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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保证金 | *****.**元 | 帐户名称 | 山东新南铝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帐号 | ************ | 开户行 | 中国银行龙口南山支行 |
备注 | |||
备注:竞价保证金汇款只接受公司转账,不支持个人名义转账或银行柜台现金转账。 |
供应审计部招标联系人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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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书联系人 | 无 | 办公电话 | 无 |
邮件 | 无 |
标书汇款相关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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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名称 | 无 | 账号 | 无 |
开户行 | 无 | 行号 | 无 |
标书收费标准 | 地址、电话 | 无 | |
备注:标书费汇款只接受公司转账,不支持个人名义转账或银行柜台现金转账。注明标书费的用途或投标项目名称。 |
物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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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短期贸易信用保险 | *.** | 批 | 南山集团有限公司保险业务询价及技术要求 (国内短期贸易信用保险) 各保险公司: 我集团下属企业“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拟投保国内短期贸易信用保险,现面向各保险公司询价,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保人/被保险人信息 *、公司名称: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预计年销售额: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精纺、服装)****万元,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超高公司)****万元,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板带事业部)****万元,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铝材公司)****万元(以实际投保为准,不作为投保业务量的限制)。 *、销售商品:投保企业生产并销售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西装、纺织品、针纺织品及原料、合成纤维、高性能纤维复合材料、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布、产业用纺织制成品等新材料、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等经营范围内产品,航空扁排、棒材、铝板、铝厚板、型材等。 *、销售地区:中国境内各地区,包括但不限于山东省、河北省、江苏省、浙江省、上海、苏州、大连、泰安、温州、北京、南京、深圳、青岛等地。 *、保险期限:****年*月**日*****年*月**日。 *、主要买家信息详见附件一。 二、保险方案 *、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按贸易合同交付货物或提供服务后,且在规定的发票开票期限内开具发票,因下列风险引起的直接损失,在被保险人履行本保险单各项约定的条件下,保险人按本保险单的规定承担保险责任: (*)买方破产或无力偿付债务; (*)买方拖欠; *、其他要求 (*)附件一中所有的客户限额在保险合同签订前须全额批复。 (*)中选保险公司须提供完善的线上操作系统、以保证投保企业可及时传达需投保的销售业务信息,并安排专业人员负责指导投保、理赔等工作。 (*)中选保险公司可提供买家风险提示和预警,出具资信评估报告以及客户限额动态管理与提示,根据客户要求进行业务系统、保险知识及案例培训,并提供贸易单证及流程管理、模拟理赔等增值服务。 (*)资信调查费是信用保险业务项下保险人因提供信用限额管理服务而收取的费用,资信报告仅供保险人审批信用限额使用。在保险期限内,保险人对被保险人提出的因信用限额审批而进行的资信调查,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果被保险人向保险人提出提供资信报告的服务需求,则每个客户的资信报告费用不高于***元人民币。 (*)发生赔案时,保险公司需遵循“先赔付、再追偿、最后分摊追偿款”的原则处理,在确定属于保险责任且企业提交索赔申请书后的一个月内必须完成赔付,不得设定等待期。 (*)保单约定的赔偿比例不低于**%。 (*)免赔额:*免赔。 (*)保费支付及出单方式:保险公司中标后需在*月**日前分别为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涵盖精纺、服装、超高公司)、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涵盖板带事业部、铝材公司)出具有包含保险人、被保险人、保险责任、费率等基本内容的年度预约保单(此时暂不支付保费),后续根据实际投保业务情况,按季度结算保费。 (*)投保形式:保险公司支持对实际投保业务的“倒签单”,即保险公司出具年度预约保单后,各投保企业将当月实际投保的销售业务信息、在次月的前*个工作日内、通过线上方式报送保险公司,对于出现的保险责任事故、保险公司需能正常理赔;上述销售业务信息包括买方名称、发票号、投保金额(合同或销售金额)、出运日期等内容。 三、保险条款 保险条款中的承保范围、保险责任、责任免除等内容应与附件二中相应的内容在含义上保持一致;当保险条款内容与上述“保险方案”有冲突时,以“保险方案”约定为准。正式生成保单时,未经我部允许,不可添加特别约定。 四、报价要求 *、报价人在完全响应此询价文件中各项要求的前提下,在“南山集团招标系统”中进行“净费率”的报价,公式为:净费率=费率*(**含税手续费比例),具体如下: (*)净费率单位为‰,净费率是进行报价评选的唯一标准。 (*)手续费比例不得低于含税保费的*.*%,且中标保险公司需向阳光保险经纪(上海)有限公司支付手续费。 (*)手续费是以保单中载明保费或投保人实际支付保费为基数乘以手续费比例进行计算的结果(当保单中载明保费与投保人实际支付保费存在差异时,以高者为准)。 *、报价人需根据集团公司采购要求,在“南山集团招标系统”线上报价前(****年*月**日)缴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根据不同保费划分不同标准,本次投标保证金为*万元),在完成本次投标工作后退还。保证金汇入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山东新南铝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龙口南山支行 账 号:************ 联 行 号: ************ *、报价人提供的保险服务、保险费率、手续费比例等必须合法、合规,不违背相关监管规定。 *、报价人须是经中国银保监部门批准设立的保险公司,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风险综合评级在*类及以上。 *、报价人或其上级法人机构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亿元人民币。 *、报价人在中标后,必须自主承保,具有独立承保、理赔和提供相应服务的能力,不能出现中标公司签单,实际业务由其他机构提供承保、理赔等技术支持的情况,否则我司将立即退保且报价人不得再参与任何南山保险项目。 *、报价人在竞价过程中,不得因任何理由进行恶意拉低价格、蓄意哄抬价格等扰乱正常报价的操作,如因上述行为造成我司经济或声誉损失、扰乱工作秩序,由报价人承担所有的赔偿责任,并视情节严重程度采取“退出南山保险报价人白名单”等措施进行惩罚。 *、保险公司在中标后,需在我司要求的时间内、按要求的格式及内容,整理形成对本保险项目进行约定的《保险信息确认书》(格式及内容要求详见附件三),并正式加盖公章后提交我司。 五、保密要求 本保险方案仅可用于各保险公司参与本保险项目报价及承保等相关工作,未经我司书面同意,严禁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本方案的任何内容以及本保险项目的询价、报价和承保执行等情况信息,以及通过本保险方案和参与本保险项目的询价、报价和承保执行等活动而获知的投保人及被保险人的任何信息。 联系人:孙晓萍 宋文禄 电话:************ ******* 南山集团有限公司 保险业务部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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