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攀枝花市东区排水设施更新完善项目二标一期”的澄清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2025-04-09
四川/攀枝花
变更澄清
关于“攀枝花市东区排水设施更新完善项目二标一期”的澄清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攀枝花/四川-2025-04-0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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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攀枝花市东区排水设施更新完善项目二标一期”的澄清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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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关于“攀枝花市东区排水设施更新完善项目二标一期”的 澄清 致各潜在投标人及相关单位: 由于工作人员失误,导致招标公告*.*款“*.*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要求的资质条件。(*)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限定两家以内含两家)。(*)本项目中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投标。(*)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其他相关约定。”与招标文件中第一章*.*款“*.*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要求的资质条件。(*)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限定两家以内含两家)。(*)本项目中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投标。(*)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其他相关约定。”不一致,请以招标文件为准。 特此澄清。 招标人:攀枝花市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金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