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价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报价文件,不接受其他方式递交文件。
(二)报价文件:报价人按照项目概况、资格条件、报名材料等信息编制报价文件并自主报价;报价文件按照规定格式编制;报价文件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报价函等(具体内容见询价文件或详询联系人)。
注:递交报价文件,需盖公章、签名、签署日期、装订成册(按照询价文件明确的顺序)、密封。
(三)报价人自行承担参加本次询价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四)报价人应当按照本公告规定时间及时向招标方如实提供相关材料;
(五)报价人应当保证其报名文件和其他相关信息真实完整,因提供虚假文件、信息、承诺等,影响本次询价和后续施工的,我部将报请上级管理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年内禁止其参加军队采购活动。
(六)质疑渠道:报价方对结果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询价方将在收到书面质疑*个工作日内向提出质疑的报价方做出答复。
(七)开标时间若有变化,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