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安县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万财罚字[2025]3号)
2025-04-09
江西/吉安
质疑投诉
万安县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万财罚字[2025]3号)
吉安/江西-2025-04-09 00:00:00
吉安/江西-2025-04-09 00:00:00
万安县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万财罚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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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安县财政局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江西园庆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吉安市吉安县工业园西区彩虹路(吉安宏兴科技有限公司)*#厂房第四层****室
二、基本情况
在政府采购日常检查中,本机关发现你公司参与的万安县涧田乡中心卫生院血透设备采购项目(采购编号:****************)中存在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行为。
三、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和《江西省财政部门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试行)》相关规定,处以项目采购金额*‰的罚款,金额*.**万元,列入不良记录,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万安县财政局
****年*月*日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江西园庆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吉安市吉安县工业园西区彩虹路(吉安宏兴科技有限公司)*#厂房第四层****室
二、基本情况
在政府采购日常检查中,本机关发现你公司参与的万安县涧田乡中心卫生院血透设备采购项目(采购编号:****************)中存在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行为。
三、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和《江西省财政部门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试行)》相关规定,处以项目采购金额*‰的罚款,金额*.**万元,列入不良记录,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万安县财政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