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了解采购信息,根据《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格尔木某部服务社社会化保障的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需求概况 |
初步技术参数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 |
格尔木某部服务社社会化保障 |
采购内容:超市供货商
采购数量:*家
主要功能或目标:在各服务网点开设小型百货超市经营食品(包含但不限于饮料、饼干、糕点、茶叶等副食品;雪糕、酸奶等冷冻食品;苹果、橘子、梨、香蕉等水果;核桃、瓜子等干果);办公用品(包含但不限于纸、笔、笔记本、电池等);文体用品(包含但不限于球类、护具、鞋袜、健身器材等文化体育用品);生活用品(包含但不限于毛巾、香皂、洗发水、牙刷等日化品,卫生纸、棉签、垃圾袋等卫生用品);香烟等。不经营或销售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队明令禁止在军队销售的项目及商品。
需满足的要求:*.有自行配送能力且提供日常百货的超市(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除外),在驻地或西宁有大型连锁超市及在企事业单位、学校、部队经营过连锁超市的优先;
*.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括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销售、百货、香烟等,香烟经营要有烟草经营许可证;
*.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无外资及港、澳、台资背景);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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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从业人员健康证明;
*.不得经营酒类、部队用品及药品,不得经营国家明文禁止的商品、假冒伪劣商品、过期商品。进货渠道必须透明(甲方有权对进货渠道进行监督),所售商品必须获得《国家生产许可证》和《食品卫生检疫证》;
*.所售商品必须明码标价并制作价格公示牌,在房屋醒目位置组织价格更新公示;
*.所售商品(不包含香烟)销售价格优惠率相对于部队驻海西州德令哈市、格尔木市市场零售价格要优惠**%以上;
*.签订经营协议,不得违规经营;
*.安全设施齐备,严格遵守部队规章制度、管理等工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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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年**月 |
无 |
注:*.本次意向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供应商可以通过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联系人:李传龙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