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价要求
*.供应商报价资料
①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③法人代表授权书;
④报价表(盖章);
⑤承诺书;
⑥杜绝围标串标和虚假投标告知书;
⑦供应商承诺声明;
⑧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需具备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且具有高考辅导能力(承诺);
⑨所有培训教师需提供与培训机构签订的劳务合同或者相关承诺。
*.密封及签字、盖章要求。
报价文件必须工整、规范、统一、清晰,报价表须由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
*.技术经济要求。
供应商必须完全响应技术及经济要求。参与报价供应商视为满足询价文件各项要求。若在中标后履约过程中发现无法实现各项要求,视为虚假投标,将按照军队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二、付款方式
本项目统一实施结束后按实际授课量进行结算。每课时为*小时,超过合同课时的按照报价进行结算。
三、其他说明
*.本次评审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报价相同时将采用随机抽签方式确定预成交供应商。
经评审的最低价法:是指报价文件满足采购文件资格性和符合性要求,将报价最低的报价供应商,作为预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报价供应商数量少于*家的,一般不得进行评审。除以下情况外:
报价供应商或者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报价)供应商只有*家且预算***万元以下项目,或者重新组织采购仍只有*家投标(报价)供应商响应的项目,评审委员会认为采购文件无倾向性、排他性条款,供应商选择程序合规的,由采购机构报上级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并经采购单位同意后,竞争性谈判、询价项目按照原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继续组织评审,招标项目改为比照竞争性谈判方式,按照*轮谈判*次报价程序,采用原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继续组织评审。
*.报价低于其他所有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投标供应商平均报价**%以上,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审委员会应当要求投标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报价合理性的书面说明和履约担保承诺,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未按照要求提供或者评审委员会认为其无法证明报价合理性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供应商报价高于全体有效投标供应商平均报价**%以上的,不得推荐为预中标供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