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了解采购信息,根据《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年超市服务采购项目的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需求概况 |
初步技术参数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 |
****年超市服务采购项目 |
采购内容:选取*家承担超市服务的供应商
采购数量:*家
主要功能或目标:为我单位提供日常生活消费产品供应,主要包括食品、办公用品、文体用品、生活用品等。
需满足的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地质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供应商应当为“非小微企业”,即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布的小微企业名录中。
(六)具有超市服务的相关资质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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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营场所:甲方为乙方提供经营场所,不收取房租,水、电、暖等费用按平安区统一标准收取。(建筑面积:约***平方米,使用面积约**平方米)。
(二)经营范围:
(*)食品。包含但不限于调味品、乳制品、蜜制品、豆制品、饮料、饼干、糕点、糖果、茶叶、蔬菜等副食品;雪糕、酸奶等冷冻食品;苹果、橘子、梨、桃、西瓜、香蕉等水果;核桃、瓜子、松子等干果。
(*)办公用品。包含但不限于纸、笔、笔记本、电池等办公用品。
(*)文体用品。包含但不限于球类、护具、鞋袜、健身器材等文化体育用品。
(*)生活用品。包含但不限于毛巾、香皂、洗发水、牙刷、水桶等日化品,卫生纸、棉签、垃圾袋等卫生用品。
(*)香烟(需要提供经营许可证)、报刊杂志等。
(*)乙方不得经营或销售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甲方明令禁止销售的项目及商品,不得以甲方名义从事任何其他无关活动。严禁向甲方人员销售以下商品和开展相关服务项目:
①销售国家明令禁止销售的毒麻药品;
②销售管制刀具、仿真枪支玩具、易燃易爆品、化学品等危险品;
③销售仿制、制式甲方单位被服装具等;
④销售高档包装商品以及奢侈品;
⑤销售假冒伪劣商品;
⑥销售已过保质期的食品,国家或军队明确要求下架的有害商品;
⑦销售带有或宣扬淫秽、色情、暴力、反动情节和格调低下的书刊、光盘等;
⑧销售或提供其他经营许可范围以外的物品或服务。
*.乙方在甲方的具体指导下开展乡村振兴项目,将明确的乡村振兴项目纳入进货渠道,并根据实际经营面积,设立 平米乡村振兴产品免租金专区(柜),产品价格依据全军统一定价执行,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乡村振兴项目推进工作。(具体由甲乙双方单独签订协议协商明确)
*.移动超市服务保障
乙方可以在约定时间内为约定地点提供移动超市服务,服务标准及其他要求与签订合同的相关条款保持一致,移动超市保障途中产生的运输成本及其他费用由乙方承担。(一般不超过***公里)
(三)其他甲方需要乙方提供的相关服务,包括但不仅限于保密措施、安全管理、应急保障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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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年**月 |
无 |
注:*.本次意向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供应商可以通过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联系人:任鹏雨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