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濮阳-2025-03-25 00:00:00
项目名称 | 范县城区及扩建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项目 | ||
项目编号 | ***************** | 招标人 | 范县城市管理服务中心 |
交易分类 | 政府采购*服务类 | 行政监管单位 | 范县财政局 |
相关公告 | |||
交易来源:
发布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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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县城区及扩建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名称:范县城区及扩建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项目
二、采购编号:范采磋商*******
三、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四、评审日期:****年*月**日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六、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成交金额(元) |
*********************** | 城区和扩建污水处理厂排入的金堤河河段为豫鲁省界缓冲区,属一级水功能区,入河排污口审批由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许可,编制范县城区及扩建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经专家评审,报相关部门审批后颁发许可证书 | 黄河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郑州市金水路 ***号 | *******.** |
七、磋商小组名单:郭香彩、刘晓燕、邵磊轩(采购人代表)
八、招标代理服务费:
采购代理机构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办[****]***号规定的服务采购收费标准收取,收取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元。
九、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成交公告《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政府采购网》、《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成交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年*月**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人签字)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等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范县城市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濮阳市范县中原路东段
联系人:赵洪生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古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安阳市汤阴县城关镇集贤路**号院
联系人:王明
联系方式:***********
发布人:河南古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