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龙泉市中等职业 学校展览展示中心布展采购项目(再次)的行政处理决定书[龙泉市财政局]
2025-04-01
浙江/杭州
质疑投诉
关于龙泉市中等职业 学校展览展示中心布展采购项目(再次)的行政处理决定书[龙泉市财政局]
杭州/浙江-2025-04-01 00:00:00
龙泉市财政局关于龙泉市中等职业 学校展览展示中心布展采购项目(再次)的行政处理决定书
来源:龙泉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
浏览次数:**

一、项目编号:龙政采**************

二、项目名称:龙泉市中等职业学校展览展示中心布展采购项目(再次)

三、采购日期:**********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杭州珞拾无印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桥弄街 *** 号 *** 室

被投诉人*龙泉中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龙泉市中山东路龙锦公寓 *** 室

被投诉人*龙泉市中等职业学校

地址:龙泉市金沙路 ** 号

相关供应商:浙江兄弟广告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龙泉市龙渊街道华楼街 *** 号财富大厦 ********* 室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杭州珞拾无印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对龙泉市中等职业学校展览展示中心布展采购项目(再次)(项目编号:龙政采**************,以下简称本项目)采购过程质疑答复不满,于**** 年**月**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年**月**日收到投诉书并于同日寄出补正通知书,投诉材料经补正后,本机关于 ****年*月*日正式受理。经依法对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现本案已审查终结。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人杭州珞拾无印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关于龙泉市中等职业学校展览展示中心布展采购项目(再次)(项目编号:龙政采 **************)的投诉缺乏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 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龙泉市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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