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旌阳区财政局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2025-03-27
四川/德阳
质疑投诉
德阳市旌阳区财政局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德阳/四川-2025-03-27 00:00:00
德阳/四川-2025-03-27 00:00:00
德阳市旌阳区财政局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信息发布主体:德阳市旌阳区财政局】【发布时间:********** **:**:**】【字号: 大中小 】【打印】【关闭】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肖燕玲
二、基本情况
经调查,肖燕玲在****年残疾人居家无障碍改造(*****************)存在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行为。
三、 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或者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的,由财政部门给予警告,并处****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处*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有上述违法行为的,其评审意见无效,不得获取评审费;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的规定,以及《四川省财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政府采购类)的相关规定,本机关决定对肖燕玲作出如下行政处罚:警告,并处****元罚款,退回已收取的评审费。
德阳市旌阳区财政局
**** 年 ** 月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