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江西-2025-03-27 00:00:00
上饶(赣浙界)至鹰潭高速公路和彭泽至东乡高速公路经营性公路专项法律服务机构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 来源:交通运输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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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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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上饶(赣浙界)至鹰潭高速公路新建工程项目赣浙界至弋南高速段(***.***)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时速*****/*,路基宽度为**.**;弋南高速至济广高速段(**.***)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时速*****/*,路基宽度为***;连接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设计时速****/*,路基宽度为***。主线全线长约***.***,其中上饶境内长***.***,鹰潭境内长**.***。项目估算总造价约***.*亿元,平均每公里*.***亿元。
彭泽至东乡高速公路新建工程项目总里程约***.*公里,其中新建里程为约***.*公里,设计时速*****/*;****鄱余高等级公里共线段**.*公里,由于本项目部分利用鄱阳至余干高等级公路,且目前主体工程已基本建设完成,故本项目在鄱阳至余干高等级公路共线利用段仍然采用原设计速度 ****/*,总投资约***.****亿元人民币。
上饶(赣浙界)至鹰潭高速公路和彭泽至东乡高速公路新建工程项目(以下简称“上鹰、彭东高速”)经江西省人民政府同意采用经营性公路模式实施,实施机构及招标人为江西省交通运输厅,招标执行机构为江西省综合交通运输发展研究中心,目前已进行投资人招标前期工作。
二、采购需求和方式
采购项目 |
遴选 方式 |
最高限价 (人民币) |
简要技术要求 |
上饶(赣浙界)至鹰潭高速公路和彭泽至东乡高速公路经营性公路专项法律服务机构 |
竞争性 磋商 |
**万 |
详见采购文件(附件*) |
- 三、工作内容:
*、项目建设招商方案编审阶段,提供法律方面的建议和解决方案。
*、招标和谈判阶段,遴选中标人参与和“上鹰、彭东高速”的社会资本方招标活动,就相关法律问题提供专业咨询服务和合法性论证,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应邀参加甲方组织的相关会议,从法律层面进行把关,参与讨论和协助甲方与“上鹰、彭东高速”投资人签订投资协议和投资经营权协议(以下简称“两个协议”)。
(*)根据“上鹰、彭东高速”签订“两个协议”的需求或甲方要求针对相关法律问题或法律关系提出必要的法律意见书,收集有关的法律、政策资料,以支撑甲方合法合理地诉求。
(*)在政策法律的框架下,协助甲方研究完善适合“上鹰、彭东高速”经营性公路的具体实施、管理、监督方案。
(*)根据谈判结果,进一步完善与中标投资人需签订的“两个协议”合同文本。
*、项目建设阶段,就项目公司执行“两个协议”中与甲方产生的纠纷,提供专业法律咨询服务和合法性论证,并参与纠纷的解决;
*、提供其他相关专项法律服务。
四、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且具有司法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执业许可证。
*、自****年*月*日以来至少有*项为特许经营权项目或其他交通项目提供过专项法律顾问服务或类似项目的代理诉讼、仲裁案件方面的业绩。
*、项目负责人执业年限在**年(含)以上,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组成员*人(含)以上。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
*、响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在最近三年内被司法行政机关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判定存在严重违约行为的;
(*)磋商响应文件中存在伪造或虚假资料的;
(*)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采购活动。对本项目有利害关系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五、响应文件提交
文件的装订要求:递交的纸质文件应是电子投标文件的打印件,正本应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鲜章),纸质投标文件应标注页码,且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识:文件封套封口处均应加贴封条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封套上写明“供应商名称、地址、采购项目名称、在****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前不得开封”字样。
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之前送达。
接收形式:现场当面接收。****年*月**日**时**分开始接收响应文件。
地点:江西省综合交通运输发展研究中心***室
六、评分标准
序号 |
评分因素 |
评审分值 |
评分标准 |
* |
服务方案 |
** |
目的明确、计划进度安排和实施方案合理 |
* |
服务大纲 |
** |
内容切实可行且重点突出,方法针对性强 |
* |
完成能力 |
** |
项目负责人能力强,服务人员组成合理,工作基础好,前期准备工作充分。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从事相关服务工作业绩、经验、优势明显 |
* |
报价 |
** |
评分基准价的确定:采用低价优先法。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响应价格最低的响应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响应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响应报价)×**分;计算结果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
七、公示期限
公示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或者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
(二)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为至项目交工验收完成止。
(三)按照采购文件(附件*)要求填写申请书。
(四)所有文件提供纸质版正本*份,副本 * 份,同时文件***格式彩色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采购发生的专家服务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五)根据《上饶(赣浙界)至鹰潭高速公路和彭泽至东乡高速公路经营性公路投资人招标文件》专项法律服务费用由上饶(赣浙界)至鹰潭高速公路和彭泽至东乡高速公路经营性公路投资人成立的项目公司支付。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江西省综合交通运输发展研究中心
采购人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卧龙路****号
邮政编码:******
联系人:沈工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