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2025-03-10 00:00:00
罗塘乡保庄圩建设树木评估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人
招标人名称:长丰县罗塘乡人民政府
项目编码:************
招标人地址:长丰县罗塘乡水庄路中段
招标人联系电话:*************
二、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罗塘乡保庄圩建设树木评估服务项目
*、服务地点:长丰县罗塘乡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起**天。
*、项目概况:拟招*家服务单位,承担长丰县罗塘乡保庄圩施工范围内山核桃树木价格的评估工作。
*、项目预算:评估价的千分之四。
*、最高限价:评估价的千分之四。
*、付款方式:评估完成后,一次性支付评估费用。
三、服务需求
(一)、投标供应商资格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树木评估资质(具备资产评估资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评估报告质量标准
*、树木价格评估报告要符合国家评估规范要求等相关文件的要求。
四、报价要求及招标方式
*、评估收费报价不到高于评估价的千分之四,否则报价无效。
*、 招标方式:简单最低价中标,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少于*家中报价最低的为预中标单位。
五、其他要求
*、投标供应商必须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具备相应评估人员。若有被省级(含省级)以上估价师协会或其他管理机构通报批评和其他违背行业规定扰乱评估市场行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终止合同履行。
*、中标供应商在各具体项目中,须组建满足项目及招标人需求的评估项目组。在项目履行过程中,中标供应商应遵守国家、安徽省、合肥市现行有关文件、标准、规范的要求。否则,视同中标供应商违约,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履行。
*、在服务期内,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服务,非不可抗力原因放弃项目服务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履行。
*、中标供应商须在接到招标人委托后立即开始评估工作,并保证在招标人要求的期限内完成该评估所需要的全部资料、报告。因成交供应商延期造成后果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可报请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其纳入黑名单。
*、中标供应商在评估项目过程中,遇到评估价格有疑问的,须组织评估专家召开价格评估技术论证会,并自行承担所需费用。
*、在服务期内,中标供应商对其出具的评估报告和评估结果有解释义务,需无偿给予招标人业务方面的解释,接受招标人的咨询。
*、中标供应商必须签订保密协议,不得将有关信息向第三方透露,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履行。
*、本项目预算为完成本次招标项目的全费用,其组成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管理费、施工费、服装费、办公费、交通费、通讯费、培训费、税金、利润、劳动保险费、合同期内的风险费用等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中标供应商自行解决员工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纳税等保险及劳保、工资、福利、食宿、员工上下班交通等为完成服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等有关问题。中标后采购人不再追加任何费用。签订合同后,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不了解现场情况等理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服务费用的要求。
*、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承诺,中标后参加本项目主要评估人员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到位,服务质量和工期满足采购人的要求,若不能满足,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履行。
六、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上午**:**止。
*、报名地点:长丰县罗塘乡人民政府办公楼五楼经济发展办***室。
*、联系电话:*************,张主任、方主任。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年*月**日下午**:**,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开标地点:长丰县罗塘乡人民政府办公楼四楼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长丰县罗塘乡人民政府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