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网络安防系统软件开发服务、信息安全设备等(第三次)采购项目投诉处理决定的公告(2024-JQ02-W1077)
2025-03-26
北京
质疑投诉
关于网络安防系统软件开发服务、信息安全设备等(第三次)采购项目投诉处理决定的公告(2024-JQ02-W1077)
北京-2025-03-26 00:00:00
北京-2025-03-26 00:00:00
关于网络安防系统软件开发服务、信息安全设备等(第三次)采购项目投诉处理决定的公告(***************)
发布时间: ********** **:**:**
现将我部对网络安防系统软件开发服务、信息安全设备等(第三次)采购项目(编号:***************)投诉问题作出的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名称
投诉人:中电长城网际系统应用有限公司
被投诉人:第二采购服务站
二、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被投诉采购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对*个方面提起投诉。主要内容:①采购机构未征求采购人意见,单方面答复质疑,违反工作流程;②投诉人反映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信数智”)法定代表人李忠控股或管理的其他企业禁止参加全军范围军队采购活动,广东亿迅科技有限公司作为中电信数智***%控股的子公司,不具备参加该项目的投标资格。
经调查,我部认为:投诉事项不成立。
三、处理结果
根据采购相关规定,作出如下处理决定:投诉人投诉事项不成立,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投诉处理决定书采用当面递交或邮寄方式无法送达的,自在军队采购网上发布投诉处理公告之日起满**日视为送达。
如对投诉处理结果不满意,投诉人可在收到投诉处理决定书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军委后勤保障部采购服务中心提出投诉复议申请,联系电话:************;复议申请书邮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当事人可在军队采购网(****://****.***.**)“综合动态*通知公告”《军队采购供应商复议须知》查看复议申请书模板。
某部采购管理部门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