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黑龙江-2025-03-25 00:00:00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望奎县创收玉米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鲜食玉米加工项目(二期)(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哈尔滨奕诚制冷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
被投诉人:望奎县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望奎县发展和改革局
被投诉人:黑龙江诚谦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哈西大街辰能南区公馆****室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中关于设备的参数,存在固定数值参数和范围极小的参数数值,有限制和排斥潜在供应商的嫌疑。 投诉事项*答复:附表一、附表三根据采购单位实际场地所限设置的结构尺寸,附表四建议参数补充完整。依据{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采购文件存在参数不明确,查证属实。故 投诉事项*部分成立 投诉事项 *:招标文件的详细评审表中,技术部分将供应商是否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作为评分项,此项要求及其不合理。 投诉事项* 答复:根据《政府采购货物与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 号}第五十五条规定,评审因素的设定应当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供应商具有相关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属于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及履约能力有关,因此可以作为评审因素故 投诉事项*不成立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中关于电力设施许可证的描述存在前后矛盾并且不合理的要求,有现在和排斥潜在供应商的嫌疑 投诉事项*答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求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建议修改评审因素。故 投诉事项*成立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中关于采购设备,存在参数不全的情况 投诉事项*答复:依据{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采购文件存在参数不明确,查证属实。建议参数补充完整。故 投诉事项*成立 投诉事项*:中标企业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 投诉事项*答复: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技术标准与要求第一条填写小微声明函,并无主观意识将压力容器、油分离器、气分等设备制造商填写为“山东凌瑞冷链制冷工程有限公司。不宜判定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建议修改采购文件技术标准与要求。故 投诉事项*不成立。 投诉事项*: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未按要求对我公司质疑做出回复 投诉事项*答复:采购代理机构已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五条回复你公司。故 投诉事项*不成立。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根据专家论证意见经研究,本机关作出以下处理决定:诉事项 *、*、*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号)第三十一条“投诉人对采购文件提起的投诉事项,财政部门经查证属实的,应当认定投诉项成立。经认定成立的投诉事项不影响采购结果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财政部门按照下列情况处理:(二)已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认定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无效,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规定,此投诉成立事项影响采购结果,本项目成交结果无效,责令采购人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投诉事项 *、*、* 不成立。该投诉事项属于《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的情形。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规定,驳回投诉。
执法机关名称:望奎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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