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浙江-2025-03-25 00:00: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及浙江省生态环境部门的要求,本项目环评阶段需进行公告,接受公众对项目有关情况的问讯,采纳公众提出的环境保护合理意见和建议。为此,现将迅驰视觉科技(浙江)有限公司年产***万套汽车智能车灯总成、电子照明系统及配件生产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措施等情况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迅驰视觉科技(浙江)有限公司年产***万套汽车智能车灯总成、电子照明系统及配件生产项目
*、项目内容:迅驰视觉科技(浙江)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地址位于浙江省湖州市长三角(湖州)产业合作区天子湖工业园区(东至***国道,南至园区示范大道)。公司主要从事汽车***灯具的生产,初期主要客户包括上汽集团、吉利汽车、东风汽车等。本项目总投资**亿元,新增用地*****平方米(合***.**亩),新建厂房建筑面积*****平方米,购买注塑机、**防雾线、镀铝机、装配线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万套汽车智能车灯总成的生产能力。目前,该项目已由长三角(湖州)产业合作区在浙江政务服务网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上进行了备案(项目代码:************************)。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表* 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序号 | 保护目标名称 | 经度 | 纬度 | 保护对象 | 保护内容 | 环境功能区 | 相对厂址方位 | 相对厂界距离 | ||
* | 天子湖镇 | 高禹村 | 高禹社区(包括天和安置区、丰和苑、天河小区、天湖人家、和苑、禹水雅居、永兴家园、佳湖苑、警苑小区、南湖和苑、西阳庄等镇区居住小区) | ***.****** | **.****** | 居住区 | ****户,约****人 | 二类环境 空气功能区 | *~** | 约***** |
仙人坝 | ***.****** | **.****** | ** | 约**** | ||||||
四庄/路东 | ***.****** | **.****** | ** | 约**** | ||||||
郎村 | ***.****** | **.****** | ** | 约***** | ||||||
规划居住用地 | ***.****** | **.****** | 规划居住区 | / | ** | 约***** | ||||
毛家四庄卫生服务站 | ***.****** | **.****** | 医疗卫生 | / | ** | 约***** | ||||
高禹卫生服务站 | ***.****** | **.****** | 医疗卫生 | / | ** | 约***** | ||||
高禹卫生院 | ***.****** | **.****** | 医疗卫生 | / | * | 约***** | ||||
* | 吴址村 | ***.****** | **.****** | 居住区 | ****户,约****人 | *~** | 约***** | |||
* | 南北湖小学新校区 | ***.****** | **.****** | 文化教育 | ***余人 | * | 约***** | |||
* | 高禹小学 | ***.****** | **.****** | 文化教育 | ***余人 | ** | 约***** | |||
* | 南湖监狱 | ***.****** | **.****** | 行政办公 | / | ** | 约**** | |||
* | 泗安镇 | 新丰村 | ***.****** | **.****** | 居住区 | ***户,约****人 | * | 约***** | ||
* | 庆丰村 | ***.****** | **.****** | 居住区 | ***户,约****人 | ** | 约***** |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大气环境影响分析:项目产生的烟粉尘、非甲烷总烃、甲苯、二甲苯、异丙醇、甲醇、苯乙烯等污染物正常排放时,最大落地点浓度均能达到其相应的环境质量标准值。项目不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说明项目各类废气经收集处理后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项目不排放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安吉清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达标后排入环境。由于废水不直接排入附近地表水体,因此项目不会对附近地表水环境造成明显不良影响。
*、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根据预测,本项目建成后,如发生泄漏事故,且未采取及时有效地措施,将导致近距离区域地下水环境受到影响。因此,建设单位在设计阶段,应对各关注区域采取必要的防腐防渗措施。同时,项目营运过程中应加强日常管理,严格防止事故性泄漏,在此基础上,项目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固体废弃物影响分析: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包装物、漆渣、胶渣、废滤芯、废催化剂、废灯管、废抹布手套、废机油等收集后委托有相应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长合地区活性炭吸附装置为租赁式服务,由第三方单位定期更换后回收再生;废塑料边角料及不合格品、一般废包装物等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或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在此基础上,项目产生的固废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声环境影响分析:经噪声影响预测分析可知,本项目建成后经落实相应隔声降噪措施,企业四周厂界噪声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类标准要求,敏感点噪声预测值也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 *********)*类标准要求,说明项目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较小。
*、土壤环境影响分析:正常工况下,只要企业做好关注区的防渗工作并严格生产管理,本项目对土壤环境的影响较小。
*、环境风险影响分析:本项目环境风险相对较小,通过加强风险管理,发生事故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和应急措施,可以使风险事故对环境的危害得到有效控制。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表* 项目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类别 | 项目 | 污染防治措施 | 预期效果 |
废水 | 生活污水 | ①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②雨水经沉淀池去除泥沙后由雨水管网排入附近河道;制水浓水收集后作为绿化用水,不排放;生活污水经厂区配套的化粪池、隔油池预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安吉清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达标后排入浑泥港。③整个厂区设*个标准排放口和*个雨水排放口。 | 纳管废水水质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三级排放标准(氨氮、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 **/********)表*标准,总氮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中*级标准)。 |
废气 | 注塑废气 | 挤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至*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由对应的***高排气筒(*****、*****、*****、*****)排放。 | 废气排放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 ****)表*中的特别排放限值。 |
喷涂废气 | 喷漆废气经负压收集、涂胶废气经集气罩收集,二者合并至*套“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尾气由对应的***高排气筒(*****、*****)排放(喷漆室漆雾采用“不锈钢折流板+板式过滤器+袋式过滤器”处理) | 废气排放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中的特别排放限值。 | |
食堂油烟 | 经配套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屋顶高空排放,净化效率不低于**%。 | 废气排放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 | |
噪声 | 车间设备噪声 | ①在设备采购阶段,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②采取隔声减振措施切断噪声传播途径;③采用隔声门或隔声窗,室内墙壁采用吸声材料;④合理布局设备位置;⑤加强设备的维护管理;⑥加强进出车辆管理;⑦加强厂区绿化。 | 企业厂界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 **********)*级标准要求。 |
固废 | 危险废物 一般废物 | ①危险废包装物、漆渣、胶渣、废滤芯、废催化剂、废灯管、废抹布手套、废机油等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有相应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长合地区活性炭吸附装置为租赁式服务,由第三方单位定期更换后回收再生;②废塑料边角料及不合格品、一般废包装物等一般废物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或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③建立规范化固废堆场,做好标识、防风、防雨、防渗等工作,按规范分类收集储存各类废物。 | 符合“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按照《危险废物储存污染控制标准》(** **********)等标准进行暂存。 |
地下水、土壤 | ①防止和降低污染物跑、冒、滴、漏;管线敷设尽量采用“可视化”原则,做到污染物“早发现、早处理”;②对危化品仓库、喷漆/涂胶作业区、危废暂存间、事故应急池、化粪池/隔油池等区域进行重点防渗;③实施污染监控系统,包括建立完善的监测制度,定期委托有资质第三方机构监测,及时发现和控制污染。 | 防控地下水和土壤污染。 | |
环境风险 | ①强化风险意识、加强安全管理;②加强生产过程安全控制;③加强末端处理设施风险防范;④加强运输过程事故风险防范;⑤加强贮存过程事故风险防范;⑥制定环境应急预案。 | 达到风险预防及控制要求。 |
五、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结论
迅驰视觉科技(浙江)有限公司年产***万套汽车智能车灯总成、电子照明系统及配件生产项目拟建于湖州市长三角(湖州)产业合作区天子湖工业园区内,该地块规划为工业用地,选址符合城乡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符合“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符合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要求。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排放标准及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符合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要求。通过预测,项目实施后能维持当地的环境质量现状。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看,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个工作日内,到本项目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文本。公众认为必要时,在项目审批前可向上述单位索取环评补充信息。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范围主要为项目建址周围区域内的居民、单位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如下:
*、公众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目前的环境质量状况是否满意,影响当地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和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
*、公众对于该项目从环保角度考虑是否认可;*、公众就该项目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公众对该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次公示主要采取张贴公告的形式征求公众意见。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联系方式发送信函、传真、电话、电子邮件等,发表对该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个工作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何意见和建议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它方式,直接反馈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公示时间:****年*月**日~*月**日
十、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迅驰视觉科技(浙江)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湖州市长三角(湖州)产业合作区天子湖工业园区 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
环评单位: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教工路***号 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
审批部门:湖州市生态环境局长合分局联系电话:************
迅驰视觉科技(浙江)有限公司
二零二三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