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BSJ-202310GL-113017的澄清文件
2025-03-24
湖北/天门
变更澄清
HBSJ-202310GL-113017的澄清文件
天门/湖北-2025-03-24 00:00:00

********************的澄清文件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评标办法 合理低价*公路*施工(双信封)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武汉至重庆高速公路随岳高速至沙洋段(天门西段)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标段施工招标*号补遗书

招标编号:***********************

根据《武汉至重庆高速公路随岳高速至沙洋段(天门西段)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标段施工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款的规定,现发布第*号补遗书。本补遗书是对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澄清以及对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应优先于招标文件阅读。

一、补遗

*、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延期至:****年*月**日*时**分,投标人的相关权利与义务相应顺延。

*、按照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款规定,本补遗书发布最高投标限价小写:********元(大写:柒仟壹佰零玖万元整)。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本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本次补遗发布了本招标项目的《工程量固化清单》和《图纸》,请各位投标人自行下载相关附件,并按《工程量固化清单》进行填报。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中增加条款:“**、本项目中路基上路床填料为****厚未筛分碎石,下路床填料为****厚开山石渣,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述因素对施工的影响,由此发生的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另行计量支付。”

*、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修改为:“*****子目施工环保费,采用费用包干的方式,该子目总额的**%,在施工期内按年度等额支付;剩余的**%,在交工验收证书签发之后一次性予以支付。”

*、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修改为:“*****子目信息化系统,实行据实限额支付,即若承包人信息化系统费用超过工程量清单所列费用,则由承包人自行承担超过部分的费用,发包人不另行支付;若承包人实际发生的信息化系统费用低于工程量清单所列费用,则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进行支付该费用在交工验收证书签发之后一次性予以支付

招标人:湖北交投武天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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