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宁河财采决〔2025〕1 号)
2025-03-24
天津
质疑投诉
政府采购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宁河财采决〔2025〕1 号)
天津-2025-03-24 00:00:00
天津-2025-03-24 00:00:00
一、当事人信息
当事人名称:天津市宁河区殡仪事务中心(天津市宁河区殡仪馆)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住所/住址: 天津市宁河区芦台街芦汉路**号
二、违法情形
当事人的“宁河区殡仪馆火化设备维修更换购买服务项目补充协议”项目,存在未依法实施政府采购的违法行为。
三、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之规定。
四、处罚结果
处以*****元(贰万元整)的罚款,给予警告。
五、处罚日期
****年*月**日
六、执法单位
天津市宁河区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