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四川-2025-03-20 00:00:00
一、 项目编号:*****************
二、 项目名称:“三名工程”台式计算机采购项目(三次)
三、 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华亿达光迅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高新区新裕路***号*栋*单元**层****号
被投诉人:攀枝花市经贸旅游学校
地址:攀枝花市攀枝花大道南段***号
被投诉人:攀枝花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攀枝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攀西科技城*楼**楼)(攀枝花市仁和区三线大道**号)
四、 基本情况
攀枝花市政府采购中心代理的攀枝花市经贸旅游学校“三名工程”台式计算机采购项目(三次)(*****************),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未依法选择评标方法。
投诉事项*:付款条件安排不合理。
投诉事项*:未依法设置评分因素。
投诉事项*:未依法设置评分因素。
五、 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投诉成立。
六、 其它补充事项
投诉事项*、*、*不成立,投诉事项*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事项*、*、*。投诉事项*只涉及采购包*,因采购包*已废标,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责令修改采购包*的采购文件有关内容,重新开展包*采购活动。
攀枝花市财政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