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025-03-17 00:00:00
江津区****年小型水库雨水情及安全监测设施备品备件采购安装服务项目投诉处理决定书
津财采购处理〔****〕*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的相关规定,现本机关对“江津区****年小型水库雨水情及安全监测设施备品备件采购安装服务项目”(项目号:***********)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采购时间:****年**月**日
二、项目名称:江津区****年小型水库雨水情及安全监测设施备品备件采购安装服务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巴南区三向信息技术服务中心
地 址:重庆市南岸区万寿路*号经开大厦
被投诉人*:重庆市江津区水利局
通讯地址:重庆市江津区体育路*号
被投诉人*:重庆智胜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五一路**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不服被投诉人作出的关于江津区****年小型水库雨水情及安全监测设施备品备件采购安装服务项目的质疑答复,向我局邮寄来本项目的投诉书,我局于****年*月*日收到,经审查,于****年*月*日依法予以受理。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二)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之规定,我局决定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重庆市江津区财政局
****年*月**日
江津区****年小型水库雨水情及安全监测设施备品备件采购安装服务项目投诉处理决定书
津财采购处理〔****〕*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的相关规定,现本机关对“江津区****年小型水库雨水情及安全监测设施备品备件采购安装服务项目”(项目号:***********)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采购时间:****年**月**日
二、项目名称:江津区****年小型水库雨水情及安全监测设施备品备件采购安装服务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巴南区三向信息技术服务中心
地 址:重庆市南岸区万寿路*号经开大厦
被投诉人*:重庆市江津区水利局
通讯地址:重庆市江津区体育路*号
被投诉人*:重庆智胜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五一路**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不服被投诉人作出的关于江津区****年小型水库雨水情及安全监测设施备品备件采购安装服务项目的质疑答复,向我局邮寄来本项目的投诉书,我局于****年*月*日收到,经审查,于****年*月*日依法予以受理。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二)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之规定,我局决定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重庆市江津区财政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