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浙江-2025-03-18 00:00:00
一、采购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年度浙江省本级、杭州市公务用车维修和保养服务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二、征集人信息
征集人名称: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征集人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宝石一路*号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征集人和联系方式:陈彬菁**************
三、入围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杭州华州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临平街道兴国路***号*幢一楼***室
供应商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马伟洧************
四、入围产品
入围商品标项名称
入围商品名称
入围商品规格型号/服务描述
入围商品价格
三类维修供应商(快修、汽车美容装潢)
杭州华州科技有限公司三类维修供应商(快修、汽车美容装潢)
服务方案:公司提供的服务有:*.临平地区*公里范围内免费施救、搭电;*.车辆的检测与维修;*.代办旧车保险及验车服务;*.查询车辆违章情况;*.可上门接送车辆;*.协助处理交通事故及理赔;*.评估二手车及新车咨询。
服务承诺:维修服务质量承诺 我们本着对消费者高度负责的态度,根据政府有关部门的相关要求,做出如下承诺: 一、维修质量承诺: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制造厂维修要求实施汽车维修作业,杜绝使用假冒伪劣配件及燃润料。 二、质量保证承诺:车辆整车修理或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公里或者***日;二级维护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公里或者**日;一级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公里或者**日。机动车维修质量保证期,从维修竣工出厂之日起计算。出厂质量保证期不低于《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交通部令****年第*号)有关标准。 三、返修规定承诺:在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原因造成机动车无法正常使用,且承修方在*日内不能或者无法提供因非维修原因而造成机动车无法使用的相关证据的,及时无偿返修;因同一故障或维修项目经*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托修方同意,承修方应负责联系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并承担相应修理费用。 四、合同签订承诺:送修车辆进厂,业务接待人员应进行认真预检,并根据作业项目内容对维修费用、维修用时进行正确预估,并如实填写预检交接单、委托书,由客户逐项确认后签字;涉及汽车二级维护、总成修理、整车修理及维修费用为车辆原购置价*%以上维修作业项目的,按规定签订《浙江省汽车维修合同(示范文本)》。 五、施救承诺:临平地区**公里范围内免费拖车施救、搭电。 六、客户回访承诺:一级维护、小修的车辆,在维修结束后,***个工作日完成回访。二级维护的车辆,在维修结束后,***个工作日完成回访。大修的车辆,在维修结束后,***个工作日完成回访。 七、维修结算承诺:承修方向托修方交付修竣车辆时,主动向托修方出具正规的结算票据,并附《维修结算清单》,工时费和材料费分项列明。
报价一览表:报价一览表采购包*.***
经常性维修保养项目工时费一览表:经常性维修保养项目工时费一览表.***
经常性维修保养项目零配件材料费:经常性维修保养项目零配件材料费.*** 折扣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