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3T磁共振成像系统采购项目投诉处理决定的公告(2024-JQ02-W1286)
2025-03-18
北京
质疑投诉
关于3T磁共振成像系统采购项目投诉处理决定的公告(2024-JQ02-W1286)
北京-2025-03-18 00:00:00
北京-2025-03-18 00:00:00
关于**磁共振成像系统采购项目投诉处理决定的公告(***************)
发布时间: ********** **:**:**
现将我部对**磁共振成像系统采购项目(编号:***************)投诉问题作出的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名称
投诉人:华润湖南医药有限公司
被投诉人:第二采购服务站
二、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被投诉采购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对*个方面提起投诉。主要内容:①投诉人反映国药集团广东省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在该项目中无法取得招标文件技术力量*、*两项得分要求的证明材料,采购机构发现其未按招标文件提供真实的证明文件,仅做扣分处理,未按虚假材料取消其投标资格;②投诉人反映采购机构对招标文件中相关要求理解不透,****文件(****格式)不能事后补充。
经调查,我部认为:投诉事项不成立。
三、处理结果
根据采购相关规定,作出如下处理决定:投诉人投诉事项不成立,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投诉处理决定书采用当面递交或邮寄方式无法送达的,自在军队采购网上发布投诉处理公告之日起满**日视为送达。
如对投诉处理结果不满意,投诉人可在收到投诉处理决定书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军委后勤保障部采购服务中心提出投诉复议申请,联系电话:************;复议申请书邮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当事人可在军队采购网(****://****.***.**)“综合动态*通知公告”《军队采购供应商复议须知》查看复议申请书模板。
某部采购管理部门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