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盘锦-2025-03-18 00:00:00
盘锦市大洼区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临时办公场所残值拍卖项目项目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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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大洼区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临时办公场所残值拍卖项目项目交易公告
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受盘锦市大洼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的委托,拟将盘锦市大洼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的盘锦市大洼区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临时办公场所残值拍卖项目(项目编号:*************)进行线上竞价,现邀合格竞买人参加本次竞价活动。
转让方:盘锦市大洼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
一、转让标情况
包段编号 |
包段名称 |
底价 |
保证金 |
竞价方式 |
标的概况 |
** |
盘锦市大洼区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临时办公场所残值拍卖项目 |
*****.** |
****.** |
线上 |
盘锦市大洼区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临时办公场所上需拆除的相关房屋(建筑物)残值。建筑总面积****.***²(以现场实际房屋面积为准),位于大洼街道,泰山路以东 、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大洼分中心以南、中心路以西、盘锦市大洼区第一初级中学以北。残值资产主要为房屋建筑、构筑物及辅助设施等。详见附件。 |
二、竞买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企业法人,自然人及其组成的联合体,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与竞买。
*、其他条件:(一)竞买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二)竞买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有良好的信誉;
(三)竞买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资质;
(四)竞买人近三年内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行为,未受到行业主管部门行政处罚以及不良信誉,近期未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未被上级建设主管部门限制承接业务且在限制期限内(提供承诺书);
(五)竞买人此前若存在与委托人盘锦市大洼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征收中心”)未履行合同约定,或未缴纳全部出让费用等情况的,不得参与此次竞买。
其他说明详见附件。
三、项目标的展示情况
包段 |
展示 |
展示时间 |
联系人及电话 |
展示地点 |
展示说明 |
** |
是 |
****年**月**日**:**:** |
张奇:*******; *********** |
位于大洼街道,泰山路以东 、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大洼分中心以南、中心路以西、盘锦市大洼区第一初级中学以北附近指定区域。 |
****年*月**日、**日、*月*日法定工作日的*:*****:**。 |
四、登记流程
*、竞买人首先在“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系统(产权交易)”上注册成为竞买人。(网址链接****://**.**.*.***:****/*****?*******=*******;**********=******)
*、用注册成功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交易系统。
*、用“竞买人身份”在国有产权登记模块按包段进行登记。
*、交纳交易保证金。
五、竞买保证金、转让价款支付方式:
*、竞买保证金
*)登记成功后,可登录系统通过“保证金管理”菜单获取保证金缴纳账号并查看相关信息。
*)投标保证金缴纳:根据获取的账号信息按相关规定从竞买人基本账户(如是自然人,需使用本人银行卡)汇出,并注明项目编号。
*)缴纳成功后,系统会自动根据银行提供的缴纳信息回执,自动调整标段的保证金缴纳状态,可随时查看保证金缴纳状态。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登记截止时间):****年**月**日 **:**
*)交易保证金未缴纳或缴纳不足,则无法竞拍(建议提前交纳保证金,避免银行系统延迟影响竞拍,竞买人自行承担风险)。
*)公告期限届满,按规定程序和要求确定项目竞得人后,竞得人需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合同价款,在确定付清合同价款的*个工作日内退还竞得人的保证金。如竞得人拒不签订产权转让合同或不履行合同,其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其他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在确定竞得人后*个工作日内退还。
*、转让价款支付方式
竞得人须于产权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一次性缴纳成交款。成交款由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转给转让方。
成交款缴纳账户:
账户名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
账 号:********************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分行营业部
六、竞价时间和竞价程序:
请竞买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盘锦市)”,进入竞买人“在线报价”功能页面,按照竞价规则:
**于****年**月**日**:**:**至****年**月**日**:**:**进行自由报价。之后进入“限时竞价阶段”,限时竞价周期为 *分钟。
七、联系方式
地 址: 盘锦市大洼区大洼街道东华路**号
项目联系人、电话: ***********
操作流程电话:***********
投诉质疑电话:***********
财务电话电话:***********
八、注意事项
以上内容若有变更,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将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盘锦市)"(网址链接****://***.**.***.***/)上发布公告,请投标人关注。
合格竞得人需办理**锁后在“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系统”中签订合同。
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