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富财采投处【2025】3号
2025-03-18
黑龙江/齐齐哈尔
质疑投诉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富财采投处【2025】3号
齐齐哈尔/黑龙江-2025-03-18 00:00:00
齐齐哈尔/黑龙江-2025-03-18 00:00:00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富财采投处【****】*号
作者:富裕县财政局发布时间:********** **:**:**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第******号)
- 项目编号:[******]**[**]********,包号:*
二、项目名称: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龙江百瑞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江县龙江镇翰沃城家居建材***号楼***商铺
被投诉人:齐齐哈尔龙沙区腾百达商贸行(个体工商户)
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沙区海山小区*号楼**单元**层***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我公司对“齐齐哈尔龙沙区腾百达商贸行(个体工商户)”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经我公司查询,发现“齐齐哈尔龙沙区腾百达商贸行(个体工商户)”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存在不实,属于虚假填报,骗取中标。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经研究,本机关作出以下处理决定:
投诉事项驳回。上述投诉内容属于《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受理后发现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的情形。据此,驳回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