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东区城市排水防涝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勘察设计质疑回复
2025-03-17
四川/攀枝花
变更澄清
攀枝花市东区城市排水防涝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勘察设计质疑回复
攀枝花/四川-2025-03-1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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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东区城市排水防涝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勘察设计质疑回复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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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攀枝花市东区城市排水防涝基础设施改造项目 勘察设计质疑回复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资信业绩评分标准中类似项目业绩“ ****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具有一个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单项合同投资额不低于*亿元的市政工程勘察设计业绩得*分,每增加一个类似业绩加*分。本项满分*分。(*、若为联合体投标,勘察单位提供类似勘察业绩,设计单位提供类似设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已完成的还需附发包人出具的业主证明材料;正在勘察或设计的合同业绩无法体现规模的,还需提供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材料。)” 修改为: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资信业绩评分标准中类似项目业绩“ ****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具有一个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单项合同投资额不低于****万元的市政工程勘察设计业绩得*分,每增加一个类似业绩加*分。本项满分*分。(*、若为联合体投标,勘察单位提供类似勘察业绩,设计单位提供类似设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已完成的还需附发包人出具的业主证明材料;正在勘察或设计的合同业绩无法体现规模的,还需提供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材料。)” 二、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变。 招标人:攀枝花市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华标鼎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
递交时间 |